|
该案申请人顾道明(Dao Min Koo,译音),在印度加尔各答(Kolkata)出生,移民到台湾生活。他在1995年向加拿大驻伦敦专员公署申请移民加国,但遭到否决。* L0 u$ a' d/ e% z. A( T
到2003年6月,申请人按算命师建议,把原来姓名顾志成(Chi Sing Koo,译音)改为顾道明,並加上洋名顾悉尼(Sidney Koo),以求改运云。
s8 x' s2 ^7 x( x4 {2 R: D' H7 p他在2005年3月到加拿大当外劳,在多伦多一家四川菜馆当厨师,直至2009年3月合约到期。
8 h- [% K( j Q4 ]4 i$ j早在2005年底,他就申请以技术劳工申请移民,並聘用一移民顾问代办手续。2007年7月获加国官员面谈,由於在申请表未有填上1995年曾以旧名申请移民遭拒,且其中一张申请表的名字不符,官员怀疑他的学歷、英语水平及僱主预先安排的工作,以及其后的移民评分。
$ I& B) v2 K" z* H当场拒绝申请- Y* r9 D7 c) s9 T8 c1 K
官员以上述两项理由,当场拒绝顾道明的申请,並按不合入境条件的相关法例,禁止入境两年。官员这一决定,获得移民部在美国办事处另一上级认可。$ E' S" ^* G& A$ O0 _
顾道明不服,认为受到歧视,未获机会提供文件或者自辩。他在2008年5月30日提交文件,並且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定夺。1 |) ^& H$ ?$ ?2 ~- ?
法官日前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的新旧名字多次出现在申请表,表明並非有意隱瞒;官员也在文件中得知他的旧名,甚至藉此翻查记录。而顾道明和官员面试时也表示,在1995年申请移民失败,在申请做外劳时的文件也有说明,並无隱瞒。但移民官员失职,没有追查当年顾道明移民申请失败原因。
5 z7 k) h/ \7 v: q& r) J% B加国官员反指顾明道明知过去申请移民失败,衡量之下,认为今次申请成功机会不大,因此隱瞒。法官並不同意,因为事隔13年,法例改动不少,不能加以比较。顾明道在当年申请时,是学徒,但13年后取得台湾厨艺证书,通过正式评核试,有实际工作经验,移民评分给予20分並非失实填报,何况评分是官员职责。3 [4 O- M, w# ~6 C m w
法官在裁决中给申请人和移民顾问正面评价,指出虽然申请表填错,但移民顾问承担部分责任,而各种文件和在官员面试时的材料,都是「正確而诚实的」,官方档案反映申请人在官员面前並无虚言,绝非「不打自招」。' v9 [5 z3 e/ Q
法官还指出,顾道明和移民顾问谈不上做假,也无实据在做假,反是官员没做好正当的分析,甚至连全面考虑所有已存档两年的资料都没做到。所以批准了顾道明司法覆核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