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尼托巴中文论坛

搜索
查看: 1137|回复: 0

加拿大打击移民造假:已有1.1万人被查

[复制链接]

4348

主题

4361

帖子

4876

积分

灌水天王(十八级)

积分
4876
时事新闻 发表于 2014-8-1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请入籍最重要是居住年期,在新公民法正式实施前,必须在四年内住满1095天,但许多人伪造居留天数。2012年部宣布打击公民造假,目前已锁定来自10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1万1000人展开调查。% g" {  M' r+ ^& L3 T8 R9 E+ [
6 o) p. I- ]9 w+ x9 c4 Z8 P6 Z
移民部资料显示,2012年宣布打击公民造假以来,已将来自100多个国家及地区约1万1000人的案件,交由警方调查;另有约2000人在移民部要求提供更详细居住资料后,主动撤销入籍申请。
0 z% l' ^, k  h- t% X. B  _* s3 ?* U: V1 y9 X6 X1 s
这些人涉嫌伪造在加拿大境内的居留天数,取得公民权。例如8月初加拿大政府刚褫夺一个来自黎巴嫩的移民家庭公民权,并罚款6万3000元。% w3 m9 K  v; z
+ [6 y2 g' |/ m9 F
移民律师柯韩(David Cohen)表示,入籍申请人送件前若能注意相关规定,即可避免遭当局进一步审查并提高核准机率。
( S' g4 y+ z- l& d! T1 X8 r; p/ O3 a
由于过去公民法对“居留”并无明确定义,确实有些人利用此一模糊空间,在居留未满1095天的情况下送件,并取得公民身分,例如加国公司派往海外工作的雇员。
/ E7 V+ Y3 ]+ w) q0 Y/ ]2 W7 \% v. ~4 @) `. I% K
但在今年C-24公民法改革案正式成为法律后,将居留明确定义为在境内“实际居住”(physical presence),此一漏洞已不复存在。 6 z) C# X  c4 \9 k' N$ E: B3 F
% n7 g: W- _6 Z& [' \$ s* W+ S
来源:世界日报
0 C6 \6 U, G' h  E1 Q" W3 L7 Y! E; h2 @, i: }5 Y
一切問題•最終都是時間問題••• 一切煩惱•其實都是自尋煩惱•••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曼尼托巴中文网注册链接激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