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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清晨五点,河南沁阳公安局长邓予生在沁阳市公安局大楼跳楼自杀身亡的消息在坊间传开。中午1时许,沁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沁阳公安对外披露,12月4日凌晨,沁阳市公安局局长邓予生准备带领沁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张爱忠、副局长申军赴卡点检查工作时,不慎坠楼,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沁阳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成立善后工作组安抚家属、处理后事。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国新闻网12月4日)
网友们都记得以前官员自杀,不用等到官方向外正式宣布,基本上都可以肯定一定是得了抑郁症,最后结论也基本不会太出乎公众意料,反正挂了,想不抑郁都难,最后也不会再有什么更进一步的跟进原因调查,更不会再有人理会公众强烈的质疑,可谓一了百了。毫无疑问对这种格式化、模式化的官方声明,虽然老百姓都知道是官场故意贬低公众智商甚至嘲弄社会舆论,但往往也只能无可奈何。
领导们是痴心不改的钟情于“抑郁症”N多年,不过最近似乎有了改观和创新,从市长不慎溺水身亡、到局长擦玻璃不小心坠楼,再到今天沁阳公安局长又“不慎坠楼”,唉,领导们也太不小心了,你说堂堂一局长半夜三更的到公安局大楼去“不慎坠楼”,莫名其妙的让国家损失了一个多年培养的干部,太可惜了呵,你让广大人民群众情何以堪?
当然大家不要小看了沁阳官方在快速回应事件且快速查明“不慎坠楼”并对外公布这一回复上的智商,按照他们的逻辑,这局长不但是“不慎坠楼”,而且是因公“不慎坠楼”,也就是应该算革命烈士或至少是因公殉职。我们不妨先欣赏一下沁阳官方对外发布的消息:“12月4日凌晨,沁阳市公安局局长邓予生准备带领沁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张爱忠、副局长申军赴卡点检查工作时,不慎坠楼,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如果你不相信,他们还有证人,也就是局长的副手,一个是副书记,另一个是副局长,不知道当时这两位陪同局长的副手在干什么?反正领导们太敬业,凌晨五点就出发检查工作,而且首先是来到市公安局的大楼顶上,然后局长不小心就掉到楼底下了,估计是因为操劳过度造成头昏眼花。
所以当听到沁阳这位局长又半夜“不慎坠楼”的消息,人们立马会联想到最近不慎落水牺牲的市长和不慎擦玻璃坠楼殉职的另一位公安局长,网友们似乎满腹狐疑,以前总是犯抑郁症跳楼,现在又纷纷“不慎”,这背后到底有何难言之隐呢?或者说这么快就得出“不慎坠楼”的结论,对一位市局局长这样的重要官员意外死亡的调查是否又显得太不严肃了呢?万一事后又有新的情况出现,再宣布新的结论岂不会自打耳光?
联想到当前强力推进的反腐败形势,事实上每次出现重要官员自杀的新闻,都会让公众或媒体与当前的形势起来,人们这种猜疑并非没有道理,除非当地官方能真正提供让群众信服的跳楼理由;比如这次“不慎坠楼”事件刚一宣布,媒体就挖出涉及沁阳公安局最近的一些问题线索:2013年2月11日,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张学林车祸身亡。该案至今迷雾重重,未有定论。焦作市检察院前督察专员张南京曾多次痛批沁阳市公安局在调查张学林车祸死亡一案中弄虚作假。当地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也说,两天前曾与邓予生在一起,邓面色憔悴,比以前苍老了许多。这些表面现象,多少让人对“不慎坠楼”的背景浮想联翩。
官员不是普通老百姓,出现意外死亡,往往会引发社会和公众的猜测甚至谣言,官方有义务也有必要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向公众澄清事实,以前总是一句“抑郁症”忽悠公众,被嘲笑后就改用“不慎XX”来继续忽悠,给人感觉就是遮遮掩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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