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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欲向海外公民征税:台侨须缴20%最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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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上网的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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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oke 发表于 2009-9-8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岛日报消息,大温哥华台湾侨界对台湾财政部计划把税制改为属人主义,对海外侨民徵税做法,看法分歧。财经评论员吴权益表示支持,但台湾同乡会会长曾立斌则持反对立场。相关新闻见B12计划中的新税制是,在海外年收入逾新台币100万元(约3.3万加元)须要申报,加上在台湾的个人年所得共计新台币600万元(约19.8万加元)者,须要缴交20%最低税款,预料将有加拿大两成侨民纳入税网。
1 x9 q9 r) u. c. B& e. [没税务协定才抽两次税
5 l) u2 H! F% D' a吴权益星期日表示,加拿大税制也是属人主义,这是世界潮流,国家与国家之间有税务协定的话,就可以做到不会额外收税。如果没有税务协定,才会造成抽两次税情形。/ k- Y' U- Q) ?: b% a# F
他又认为,加拿大的台侨,本来就应该学会如何用北美方式去做财务规划,而不是採取逃避方式,不诚实申报,让税务部门课不到你的税。但透过税务协定之后,就可以要求台湾方面提出相对的资料,帮助加拿大做稽核工作。
5 f- c  z& `$ z% U; _1 {另一个受访者曾立斌,虽然同意以「国家」的立场,属人主义是很公平的税制,但对台湾积极与加拿大签租税协定则不认同。
- d" Z; h/ o9 d曾立斌认为,台湾和加拿大税制不同,新税制会造成重复课税,而且,台湾方面课不到海外的税,是因为加拿大的税高出台湾很多,侨民在海外缴了税,台湾方面根本课不到。
+ ], V6 I, N$ z. s$ ~& s4 o, F他又说:「加拿大可以课得到台湾的收入,但台湾就课不到加国的收入,根本是很不公平的租税协定,也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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