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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毅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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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传统篮球的爱好者,热衷于顽强防守、拥有严格战术纪律的球队,我从来不是AI的球迷,但我从来没有缺少过对他的尊重。特别是今天,当艾弗森以如此决绝的方式告别灰熊,也几乎相当于告别了他的NBA生涯,我才知道,人世间竟然有人像他这样的骄傲。他的人生来自骄傲,也因为骄傲而与世界不融。我们都做不到像AI这样,因为我们更现实。艾弗森拥有的,是一个陌生的孤独的灵魂。)
艾弗森撤了,跟谁也没说,提包走人,手也没挥,一片云彩也没留。
艾弗森没告诉任何人他走的原因,球队只说是“个人原因”,但原因谁都能猜到。新赛季灰熊打了6场,艾弗森一直是替补。上赛季在活塞打替补,他就受不了,说“不让我打主力,我还不如退役”;这个赛季开始这10天,你几乎每天都能听见艾弗森在板凳和更衣室里表达他的愤怒。离开前一天对湖人的比赛,是艾弗森职业生涯里的奇耻大辱。在比赛之前,艾弗森领先科比24分,排在NBA职业生涯得分榜的第16位,科比在这一战里以41比8的个人得分,既率领湖人赢球,又完成了对艾弗森的个人超越。当科比在第四节不断用翻身跳投佛挡杀佛,艾弗森只能坐在板凳上,面似冰霜,心更似冰霜。耻辱,不是因为面对面被超越和击败,而是自己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烈士马革裹尸,可以死,但绝不能引颈就戮。
所以艾弗森得走,宁可不打篮球,不打NBA,也不能改变他的人生信条。站在一般人的逻辑里,事情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这既不合理,也难以理解。艾弗森在夏天成为自由球员,全NBA30支球队,只有一个灰熊队想要他,是艾弗森没了工作到处找工作,而不是全世界哪儿都想要他请他去。到了灰熊,按说应该洗心革面,约束自己,收敛个性。如果再和灰熊闹翻,就彻底关闭了自己回到NBA的大门。但只有发生在艾弗森身上,你能理解他。在艾弗森的字典里,没有这个世界上最通用的人生哲学,没有“大丈夫能屈能伸”,没有“刚而易折,柔而易保”,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没有“卧薪尝胆”。艾弗森的字典里只有两个字:骄傲。骄傲是艾弗森的一切,如果你夺走了他的骄傲,艾弗森就再也不是艾弗森。所以他宁可失去职业,失去NBA,也不能失去自我。
这就是艾弗森。他能接受所有的苦难。他能接受贫穷,就像他的出身;他能接受身处一支弱队,从NBA的底层起步,就像他在费城76人,一步一步迈向梦想;他能接受失败,就像他惟一一次进入总决赛,输给不可一世的湖人,只要让他尽情尽兴的搏杀,只要让他能展现他的能力。艾弗森惟一不能接受的,就是你剥夺了他的骄傲,把他的骄傲践踏在地,告诉他“你不过是凡人中的一员”,或者“你已经变老”。哪怕他的职业生涯其实已无路可走;哪怕他其实已经失去了他倚赖的速度和爆发力;哪怕在MVP、全明星、美国国家队成员那一连串形容词后面,他已不再是当年的他。
在艾弗森的心里,他还是他,我就是我。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人能不被现实磨得圆滑,能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棱角。父母在教育子女的时候,不会希望他们成为艾弗森那样的人,因为这意味着你和世界的行为准则为敌,这很可能让你失去生存的空间。但这正是艾弗森成为艾弗森的原因。他是NBA历史上最矮小的得分王,在最矮小的身躯里,装着最锋芒的棱角。他在球场上所作出的一切,在这样矮小的身材下不断投篮,不断得分,他那并不合理的投篮时机选择,实际上都离经叛道。正因为离经叛道,艾弗森才走到了今天,否则他就会泯然众人。艾弗森说过,他希望在自己的墓志铭上被称作,“一个被误解的人”。世界无法理解他,而他甘愿做一位孤独的尊者。
洛杉矶的深夜里,人皆入睡,世界安歇,晚风拂动,流云散尽。艾弗森收拾行囊,义无反顾。他从何处来,没有人知道;他向何处去,没有人明了。茫然四顾,天下之大,哪里是我容身之所。艾弗森的下一站,如果不在NBA,也很难在比NBA更强调整体的欧洲。难道会在亚洲么?像那些在NBA打不上球的美国人一样,来中国和韩国淘金,为生计所迫,他又怎能接受?
这一夜,艾弗森仗剑而去,失去了他的所有,只留下内心的骄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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