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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万锦市华裔男子,涉嫌依靠未成年女子卖淫维生及经营卖淫场所,于本月中被约克区警方拘控,昨日获法官批准保释。充当担保人的被告父母,共要提供六万元保释金,并且要与被告同住,负责全天候监管他。 8 s" n1 g9 o4 E
% o* I! Z! G; z+ a; w据星岛日报报道,涉案被告徐汉成(Hon Sing Tsui,音译),29岁,居于万锦市。他是于今年4月15日被约克区警队风化组拘捕,控以26项罪名。他昨日在纽马克市(Newmarket)法院,获治安法官何芙基(Justice A. L. Hefkey)批准保释。徐汉成的父母充当他的担保人,徐与其父母均承诺会履行一连串保释条件,徐的父母亦要合共提供六万元保释金额,但不用付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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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 T- l* k9 J/ ?- `根据法官颁下的多项保释条件,规定徐汉成必须要与父母同住,不许离家,除非是由父或母亲自陪同外出,包括会晤律师或应付紧急医疗事故。如果徐的父母转迁住址,必须于48小时前通知警方。徐汉成亦不准与一批由法庭指定的人士,有任何直接或间接联系。徐不许前往万锦市两家指定酒店,以及任何其它酒店及提供临时住宿的地方。徐又不可到任何学校、专上学府或任何有学生时常出入的地方,除非他有父或母陪同。徐也不得与16岁以下人士一起,除非有其父或母在场目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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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徐汉成不准拥有手提电话、传呼机或流动通讯器材,在任何时间均不可上网。他亦不可拥有武器或申请拥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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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邓祖雅(Michael Demczur)在庭外向本报表示,控方立场是反对被告保释,但他亦认同法官颁下的保释条件是很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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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成昨日下午获准保释后,由其辩护律师孙健铨陪同离开法院。徐将于本月26日返回纽马克市法院过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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