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圆 于 2018-4-2 00:22 编辑
3月22日11时许,湖南常德驾驶人欧阳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突然一块长方形状的物品由对向车道从天而降飞了过来,正好砸到高速行驶的湘J的小型轿车上,车辆挡风玻璃被砸碎,车身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根据线索,交警立即调取附近路面监控摄像,最终锁定湘N号轻型厢式货车有重大嫌疑。 随后,民警联系到湘N号轻型厢式货车的车主,并要求其通知车辆驾驶人刘某驾驶车辆前来接受调查处理。 目前,刘某因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欧阳某无责任。 3月22日晚上11点09分,淄博高青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高青县李星耀闸口南500米处,一辆电动车被撞倒在路边,现场有一摊血迹,两只小孩的鞋子散落在路上。 高青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高贵全告诉记者:“当时现场只有一辆电动车,在路边有灰色的汽车碎片,通过调取附近的监控录像和交警的查扣照片,最终锁定了嫌疑车辆。” 民警拨打电话联系该车车主,接电话的却是车主的朋友,称手机的主人在医院里。民警赶到医院后,发现受伤女子的丈夫正在陪床,浑身散发着酒气,民警对其产生了怀疑。通过对比,民警确定,受伤女子的丈夫张某,就是车祸的肇事司机。 经抽血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09.59mg/ml,属于醉酒驾驶。原来,当晚张某和妻子孩子在亲戚家吃饭,酒后张某驾驶面包车回家,其妻子骑电动车带着孩子回家。路上张某开车撞倒了前方的电动车,惊慌失措的张某只顾驾车逃逸。没想到,被撞的正是自己的妻儿,妻子正在救治中,而张某的儿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早知如此,何必饮酒。世上没有后悔药,通过这个惨痛的案例,我们也要奉劝各位司机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拿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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