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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闻 【“时速299公里”摩托车手 被判处拘役4个月】史某因在机场高速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严重超速行驶,多次追逐超越正常行驶车辆,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此,史某并未提出上诉,5月3日判决正式生效。扬子晚报记者 郭一鹏“时速299公里”摩托车手 被判处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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