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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市府官员说:车道附例只限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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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子 发表于 2010-10-8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多伦多市府推出一项限制住宅车道泊车数目的新附例,显然令公众相当混淆,市府官员周三澄清,新例只适用于新落成房屋,而且将不会严格执行。 # H! E, I% O: ~: y-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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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部门官员迪阿布拉莫(Joe D'Abramo)曾协助草拟该附例,他表示,市民举行家庭派对,绝对可以让客人将车辆停泊在屋前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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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附例制订前后,情况其实没有太大分别,市民的住宅设有车房,但回家后只将车泊在屋前车道而非泊进车房,不见得曾收到告票,现时同样不会收到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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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阿布拉莫表示,该附例是为新屋制订,至于一直习惯将汽车停泊在屋前车道的居民可以获得‘祖辈先例’保障。若购入的是旧屋,即可以一如前屋主将车辆泊在屋前车道的惯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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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根据新附例,单车房住宅车道只能停泊一辆汽车,双车房住宅车道则可停泊两辆汽车。假如没有车房,则可以根据车道面积大小,最多可以停泊两辆汽车。 5 \2 ?' y- m2 Z: J, v5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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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不会主动查找违例者,但将会回应投诉,任何人违反附例规定,最高罚款5,000元。 : [# e2 S. K% P! x' Z. }3 v- l( u& x

' g+ u8 z3 k6 ^  v据悉,该等泊车规例已曾被上诉到安省市府委员会,而4名参与竞逐多市市长的候选人均在竞选宣传活动中表示反对有关规例,虽然福特和彭德龙今年8月均支持通过大型的合并分区附例,而车道泊车规例则被隐藏其中。 , g( z  ?" V9 [7 ^

9 Z1 A; a4 J1 L史振民的竞选团队周三表示,车道泊车规例是‘一项范围较大问题’的其中部分,更大的问题是未有顾及多伦多各社区明显有不同需要,该规例实应废除,况且根本难以执行。罗西则表示,对市府来说这是小事一宗,但对居民而言,却构成极大滋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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