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买房交接过程中,大的产权问题,由保险公司,律师作保障,但有另外一些细节,一定要注意,不然也会带来烦恼。
1. 房屋的装饰,灯具,窗帘,家具,以至于后院的摆设,剪草机,吹雪机等等, 非固定在房屋上的东西, 首先要和卖家沟通好,问清楚那一件留下,哪一件不留,列一个清单,双方签字,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2. 对于要留下的东西,如果比较贵重,或有特别的价值,要贴上标签,经双方再次确认。比如字画,艺术品等等,因为价值不定,要特别留意,不可笼统讲留下几件东西,一定要和卖家再三确认,贴上标示。
3. 留有照片,只是事后的佐证,最好是和卖家沟通好,确认好,免得日后麻烦。
4. 对于电器部分,不论验房有无验该部分,一定要卖家演示给买家,并要买家操作一次,确认无误,列出清单,要买家签字。
5. 一定要求卖家提供原始平面图,原始发票,原始地界图,原始的购买合同。常常发现,一个房屋经过一手以后,很多文件已经丢失,地界图还好,可以到市政厅申请,可是平面图,建筑商提供的包括建筑面积在内的文件,不易申补到。另外有一些设备,屋顶的更换发票,一定留下,以备不时之需。
6. 对于律师扣钱条款,最好列明,不然,即使最后一次看房,发现问题,律师也不一定可以事先扣留相应款项。
7. 对于室内外按摩浴缸,自动浇灌系统,摄像监控系统,灯光控制系统,应该让卖家一一显示给买家,并让买家自行操作至少一次,确保工作,并会使用,否则,即使有说明书留下,也常常会有不同的麻烦。
8. 对于桑那房,酒窖房,要特别注意,湿,干房的保养不同,酒窖的通风有一定的要求,一定要问清问明。
9. 对于各种水管,电路,要问清楚卖家,有无做过特别更改,如有,切切问明白,在哪里,做了怎样的更改
以上的一些问题,不可以完全依赖验房师,也不可依赖某一个人,最好亲力亲为,把麻烦解决于事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