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移民局针对4.14新政(TR to PR Pathway)发布了最新的审批指南!本次指南中,除了之前我们已经了解的政策要求外,更明确地说明了其资格标准!
那么,今天加华移民就来着重说一下,到底有哪些重点!
加拿大时间5月26日,移民局公布了六大标准,以便移民官审理申请,且所有的申请人都必须满足该六大标准:
具有合法的加拿大临时居民身份
达标的官方语言
当前工作经验
打算居住在魁北克省以外地区
合格的工作经验
教育要求
以上的六大标准,大部分都是之前我们分享过的信息。而本次最主要的是:增加了一些对于当前工作经验,以及除魁北克省外的定居意向的补充。现在就为大家梳理一下已有的标准以及新发布的补充!
持有有效合法的加拿大临时居民身份 所有申请人必须居住在加拿大,并具有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在收到永久居留申请和移民局 批准申请时,必须实际在加拿大居住。在加拿大没有临时居民身份的人,如难民申请人,在本次新政中没有资格申请。
有效语言成绩 申请人必须提供官方有效的语言成绩。注意:语言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以下是各个通道所需的最低语言成绩要求:
当前工作经验
为了满足条件,申请人当前必须是有有工作的/在职的。且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该工作岗位必须在加拿大境内
可以是任何职业
必须是合法带薪的
不是自雇职业的工作,除非特定医疗职业
注意:以上提到的"当前"的定义是提交申请当日的日期,而这也是移民局考量申请人是否当前在职的准则。申请人在申请审理期间无需一直是工作的状态,申请时的工作可以是全职或兼职。
在审理和确认申请人是受雇还是自雇职业者时,移民官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工人的自主权,例如他们对执行什么类型的工作以及何时执行工作拥有多少控制权
工人是否拥有/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工具或设备
工人需要亲自执行工作的程度,以及他们是否有雇用额外的帮助来完成工作的权利
工人需承担财务风险的程度
其他相关细节,如书面合同
打算居住在魁省以外地区 申请人有意愿居住在除加拿大魁省以外的地区。如果签证官怀疑申请人并非居住在魁省以外的地区,则会通知申请人,而申请人可以进行解释。
合格的工作经验 在需要一定工作经验的通道中(必要性职业工人和医疗行业工人)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在过去三年内,具有至少一年(1560小时)全职工作经验
合法在加拿大境内工作
职业类别(NOC Code)必须在其期指定的职业范围内
必须是带薪的
不能是自雇,除非是特定医疗职业
教育要求(针对国际毕业生) 国际毕业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在加拿大指定的学习机构(DLI)完成的学业
于2017年1月后完成学业并且毕业
入学时喝读书期间必须持有有效的学签
获得符合要求的毕业证书
如果两个或以上的学位,学习时长加起来必须至少达到16个月
以上就是本次指南中更新补充的细节~
加华移民发现移民局主要补充了两点:
明确了国际留学生通道中,对当前工作要求。明确指出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不需要保持工作状态,当前工作经验是指移民局收到申请人递交申请的时间。
关于除魁省外在其他省的定居意向。若移民官对申请人的定居意向产生怀疑,他们将联系申请人,并给申请人提供解释的机会!
这也消除了大家此前对关于工作经验以及定居意向有关的困惑!
最后,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移民部长针对申请人数上额发表的言论吗? 他对已递交的申请的质量+数量都会时刻关注,并对配额持开放态度!
所以大家不要气馁,说不定还能赶上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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