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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相关案件梳理发现,诈骗分子实施“虚拟绑架”电信诈骗的大致流程如下: ; M# v: V }! ^ |' z! Q
(一)通过技术手段随机拨打电话或进行语音留言。个别接电人轻信来电或留言后回拨电话。诈骗分子根据不同剧本以快递公司、国际刑警、中国公检法部门或使领馆等机构工作人员身份,套取当事人身份信息并进而恐吓其信用卡或身份信息涉嫌被盗用且涉及重大刑事或经济犯罪,诱引当事人登录伪造的“公安部”等网站查看其被“通缉”等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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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声称关心当事人安全,希望其配合工作。为骗取当事人信任,要求其将小额资金转账至“安全账户”进行审查,并按约定将资金退回到汇款账户。同时要求当事人定期报告行踪以“确保安全”。 9 g# E2 \) j P1 j9 ]
(三)在成功实施心理威慑、骗取当事人信任后,谎称国际刑警或加拿大警方已开始对其追捕,要求当事人“逃离”住所并离开所在城镇,到外地寻找不需实名登记身份的酒店躲避,并切断与家人、亲友和同学的电话、社交媒体等一切联系。诈骗分子会特别强调在逃跑过程中所有消费均以现金方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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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协助破案、洗脱犯罪嫌疑等为借口,要求当事人购置胶带、绳子等道具,并按照诈骗分子设计的剧本,拍摄自己被绑架、殴打甚至裸露的照片或视频。 ! p( B( m& i+ Z7 j9 g
(五)冒用当事人社交媒体帐号或手机,将上述照片或视频发送给当事人国内的家长或亲属,谎称当事人已被“绑架”并索要赎金。国内家长或亲属因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加之看到有关当事人的隐私信息及照片视频,往往信以为真,并情急之下通过转账(包括比特币转账)等方式向诈骗分子交纳“赎金”。 9 O) c% _$ t" I. P8 L% ?
二、我馆再次提醒领区内广大中国公民警惕 “虚拟绑架”等各类电信诈骗,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j% q3 m7 J; o2 E/ v1 h! \8 k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不会通过电话或电话录音通知当事人有文件、包裹需要领取或者涉及国内案件,以及向任何人索要个人银行卡或账户信息。旅居海外中国公民如在中国涉案,相关法律文书会由我驻外外交领事机构通过正规渠道专递。国际快递公司可能会通知您有邮件需要领取,但其无法知晓邮件涉及的具体事项和内容。 1 N7 w8 X* H. I
(二)来电显示号码可通过技术手段伪造,即便来电号码与驻外使领馆或其他官方机构对外公布的号码一致也需保持高度警惕,不要相信任何将电话转接至中国公检法机关的说辞。诈骗分子通过技术手段随机拨打电话,即便能说出您的姓名,也不要过分紧张,可能是此前个人信息泄露所致。如对通话内容确有关切,可以适当理由要求对方挂断电话稍后打来,并抓紧时间与家人朋友沟通,核实情况、寻求建议,或另行致电使领馆、警察局等机构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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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有电话要求您“切断与家人朋友的联系以保证他们的安全”,或藏匿、捆绑自己、拍裸照或视频等,务必立即挂断电话并报警。如接到陌生人电话通知“交通事故”“孩子被绑架”“亲人意外身亡”等信息,建议保持冷静并立即通过其他可靠渠道核实情况后再处理。任何情况下都不要通过任何方式转款给对方。 1 u5 X! S: b( m' V7 H1 @! s2 A
(四)不要轻信所谓“包赚不赔”的“内幕消息”和“优惠换汇”广告,切勿因图一时方便或贪小便宜而吃大亏。如需换汇,应到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否则不仅容易受骗上当,还可能涉嫌参与洗钱、非法买卖外汇等犯罪活动。 9 L6 a8 Q. M/ G7 Q7 V6 i2 M' S
(五)如在款项汇出后发现上当受骗,建议立即向加拿大警方报案并联系己方汇款账户开户行争取阻止交易(银行在处理汇款业务时有时间差,此前有成功挽回损失的案例)。如涉及中国国内账户汇款或收款,建议通过国内亲属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拨打当地110即可,全国各地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均已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 ^* Q- h0 M1 p. r/ y+ ^2 C
加拿大报警电话: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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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反诈骗中心电话: 1-888-4958501 7 k/ }9 a% i# w, D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24小时):+86-10-12308(12308热线)或+86-10-599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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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多伦多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1-416-5942308。 8 c, V8 ]9 S' u8 `+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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