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个案件
' ]& |6 W( q/ P1 C$ d6 ?& Y) i 关于海外收入是否需要报税的问题 税务局给部分华人敲了一记警钟 让我们看看是怎么回事~ 4 F# h5 C9 R" f) h* 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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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税局,于2022年10月6日作出决定,认定一名华人女子没有资格领取、加拿大复苏福利计划。随后,该女子寻求司法审查加拿大税务局重申,要求在这些诉讼中进行自我辩护。
8 u8 q6 G% e5 l& h5 s事情的起因是:一名在加拿大从事代购行业的华人女子,业务基本上是在小红书、微信上完成,结算方式也大部分都是人民币,因此具体的收入状况相当不清晰,因此加拿大税务局认为她不符合申领CRB的资格,要追回已发给她的每2周1000刀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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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裁定已通知在2022年7月21日的一封信中,CRA发现该女士不符合资格,因为她在2019年、2020年或之前 12 个月内的收入,未达到她第一次申请之日至少5000元(税前)。$ P. m8 J6 \, ~$ m6 m# B
2021年10月6日,CRA在对胡女士进行第二次审查后确认了其初步决定Hu的申请,宣布胡女士没有资格获得 C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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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子认为第二次决定不合理,且程序不公平。 她认为CRA未能审查相关证据,这表明她的最低收入为5000加元。结果法院认为第二次判决合理,程序公正。因此,司法复核申请被驳回。
$ l: ~" Y4 {' e: `联邦法院的Ahmed法官查看了相关资料后发现,该名华人女士有3个孩子。她的丈夫住在中国,她在加拿大经营一家线上的“代购”公司,从Costco、shoppers、outlet等地购买商品,并从中赚取利润,再通过快递发货给中国的买家。自2020年10月11日起,该女子申请并收到26期的CRB补助金,每期1000元,每2周一次。直至2021年10月9日。不过当时税局并没有严格的审核,而是先将补助款发到申请人手中,而在今年开始,调查原有的申请,将不符合的申请人追缴津贴。
/ @/ Q1 }5 _6 _% Y2 k5 y/ S% H2020年12月,税局抽查胡女士的档案进行审核,认为她在2019年、2020年的就业或自雇净收入(税前)不足5000元。2022年10月进行第二次审核后,结果依然是不合格,因此税务局要追回发给她的CRB补助金。1 |& c! Y- b, W2 F, J
税务局的理由是,胡女士没有提供银行月结单,以及与之相符的发票/收据。此外,她购买自己个人的物品和帮客户代购的商品时,也是混在一起,难以追查具体金额。; `) b4 l7 B, _1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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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该女士认为,税务局不应仅仅依赖银行月结单和发票/收据来评估她的自雇收入,因为这样不公平,尤其是此项决定还对她产生了重大的精神和经济影响。" {" F% y1 {5 z7 B
她还质疑税务局,这么多申领CRB补助金的人,为何偏偏要挑选了她来审查,而且也没有给她纠正错误的机会。是否存在偏见。, o& w, m, [( Y0 d7 Z" [
而法官认为,税务局做出决定所遵循的程序是公正的。正如税务局方面所说,该女士使用丈夫的信用卡购买代购的商品,之后收到的是人民币货款,而且她经常将自己要购买的商品,与代购商品混在一起,导致执法审查时难以识别。给执法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而该名华人女士却又无法提供一份银行月结单,来显示存入她帐户的资金和发票相符,因为她所有的交易都是在微信中完成。属于潜在的漏税行为。
7 ^! s0 V" R0 s+ r此外,这名女士在2019-2021年的报税文件也表明,她没有达到CRB补助金的申领标准。法官指出,所以女士的这种情况,实际上等于承认她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据,却要求税务局接受她所能提供的证据,这反而不符合程序的公平和公正,因此驳回了胡女士的上诉。4 `( U- G7 W- H1 B; o
追回26000左右的CRB津贴属于合理且合法。
4 |) Y6 o& S0 j1 N 来源:iask.c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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