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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华人离婚登记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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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洋博士(十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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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gge 发表于 2024-5-10 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深圳婚姻律师介绍的是外籍华人怎么离婚、外籍华人离婚登记的办理条件、外籍华人离婚提交的证件、证明。
  (一)外籍华人离婚登记的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二)外籍华人离婚提交的证件、证明
  1、内地居民须持有户口本、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本的各项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为一致。身份证或户口本丢失,要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外国人须持有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双方各自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要求A4规格,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表示和双方的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各2张。
  以上就是民法典编辑对外籍华人离婚方式、条件的介绍。外籍华人离婚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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