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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省23岁女子Katrina Effert因在2005年杀害亲生婴儿被判二级谋杀。
7 ?5 b: R: g' E% I, D% M她的律师表示陪审团的这个裁定“荒谬、不合情理”,打算申请将其定为“无效审判”。' j, |$ o+ b y- z
Effert被控于亚省Wetaskiwin的父母家中生下婴儿几个小时之后就将其扼死,然后抛到邻居院内。在审判的一开始她就试图承认杀婴罪(infanticide),但公诉方拒绝了她的请求。公诉人John Laluk在结束辩论时对法官说,Effert的行为“冷酷凶残”,她是一个有经验且控制力极强的谎言家,她在杀死自己儿子后所做的一切都是她精心算计的。3 p* d) u3 t+ X0 J2 N' ^" E3 G
不过Effert的律师Peter Royal表示,杀害亲子虽然可恶,但这是她单独一人的情况下,由恐惧和精神混乱造成的结果,她应该被判杀婴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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