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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媒体报道了一份“天价海鲜账单”:湖北游客熊先生在厦门华侨博物院对面的“鹭岛小鱿鱼”海鲜店消费,点了3道菜,结账时却付了1690元,其中一斤章鱼的单价就达到385元。8月9日,商家表示愿全额退款,并适当补偿消费者。店长颜先生说,店内人手一直不足,招来的临时工出了纰漏。(《海峡导报》8月10日)
常言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而游客到厦门3道海鲜菜就要1690元,令人瞠目结舌,实在天价!很多网友都直言“看到如此天价真不舒服”。令人气愤和啼笑皆非是店长的话“店内人手一直不足,招来的临时工出了纰漏”。值得拷问:“天价海鲜”的商家道歉缺乏真诚,搬出“临时工出错”是否就能掩盖平时其高价宰客的嘴脸?真相值得公众拭目以待。如何保证游客到三亚吃上公道实惠的海鲜?杜绝天价海鲜的出现?
在信息如此公开、透明的今天,层出不穷地出现“天价”,是人的道德心态变了,还是人太重利?在海边吃海鲜已成为厦门的一张名片,但出现这样的事情,实在令人难以接受,同时令人见怪不怪:在海南三亚、广西北海等城市先后发生过“天价海鲜”事件,虽舆论纷纷、讨伐甚欢但依然挡不住厦门“天价海鲜”发生。厦门“天价海鲜”最大亮点似乎不在“天价“上而是”临时工”,因为犯事商家也学会了让“临时工”顶包,这让公众愕然,商家有错也学会强辞得理,令人堪忧:如何保证游客到厦门吃上公道实惠的海鲜?杜绝天价海鲜的出现?估计答案像“临时工”一样缺乏真实性。
纵观国内许多地方,很多餐饮仍然是一个受限制的“独立王国”。在这个接近封闭式管理的王国里,根本谈不上公平,食品定价无须透明,餐饮消费价格不是由市场说了算,而是由商家说了算。而对于消费者,我的地盘你就必须要听我的——就这价。不管好不好吃,也不管服务好不好,我只管提供,你不吃自会有人吃,你举报也没啥用,我是市场经济行为。一言以蔽之,1690元3道海鲜可真实折射出餐饮业价格管理混乱真实存在,亟待改革。同时海鲜餐厅违规宰客等问题作为一种长时间存在的社会现象,不是由一纸规定就能解决的,必须进一步细化规则,另外还需要监管部门的强有力的实施,否则“临时工出错”掩盖不了事件,只能让公众感觉到部门管理的混乱和商家缺乏诚信。
令人难以接受的“天价海鲜”能否休矣?到底其天价理在何方?最后请商家不要“张冠李戴”乱找理由推脱,否则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临时工”不是犯错顶包的标签,只有诚信经营才能生财有道,只有讲道德良心才能留住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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