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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派出所索要锦旗和举报费,特么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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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图灌水 版主

心圆 发表于 2015-9-21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西省弋阳县中畈乡派出所在查获了一辆被盗的摩托车后,通过网上信息查找,联系上了失主,当失主赶来领取被盗车辆时,却被告知要求赠送一面锦旗和缴纳500元举报费给举报人。摩托车失主尽管对此要求感到无奈,但是为了尽早取回被盗车,也只好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制作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破案神速’的锦旗”。弋阳县纪委办案人员介绍说。摩托车失主再次来到中畈乡派出所,在出示摩托车相关证明手续后领走了摩托车,并将制作好的锦旗赠送给中畈乡派出所,同时缴纳了500元的举报费。(人民网9月15日)
     
     
     
    警察为失主找回一辆摩托车,原本是皆大欢喜的好事,虽也不算什么大案子,好歹也算派出所尽了点职责。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么小的案子,派出所民警竟然也向失主敲诈500元举报费,甚至还索要一面象征荣誉的锦旗,而且锦旗上还得写上“热情服务、破案神速”的金色大字;这让人想到了要钱不要脸的民间俗话;然而这派出所的人民警察们又岂止不要脸,他们甚至还恬不知耻的让失主出了钱后,再试图给脸上贴金,锦旗象征着荣誉,某种意义上也是派出所挂在厅堂中向上级领导展示的政绩。原来这派出所的民警们还是要脸的,在他们眼里,锦旗就是脸面,一边伸手向群众索要破案“举报费”,一边还厚颜无耻的索要“热情服务”的锦旗,这是哪门子热情服务呢?试想破个摩托车的小案件都敢勒索500元钱财,可以想象,这派出所平时干了多少更离谱的恶心事。
     
    说实话,派出所破个小案子还向失主索要锦旗和举报费,让人想到了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老话。这个派出所还好意思让人写个“热情服务”的锦旗,向失主敲诈勒索钱财,这与盗窃摩托车的毛贼又有何区别呢?小偷千辛万苦偷个摩托车估计也只卖得个区区500元人民币,还得冒着被抓的风险,可你一群人民警察,吃着人民的饭,却拿老百姓丢失的财物堂而皇之的公然勒索钱财,敲诈500元也就算了,索要锦旗这又是唱的哪出?这也算是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吗?
     
    五百元事小,失节事大,尤其那面写有“热情服务、破案神速”的锦旗,真的十分讽刺,也让人感觉那派出所的领导们十分滑稽,黑色幽默也不带这样自嘲自黑的。想必这派出所的房间内早已经挂满了形形色色的红旗锦旗,一边数着勒索来的钞票,一边欣赏着墙上猎猎飘动的锦旗,一定心旷神怡。虽然锦旗已然成了机关单位彰显政绩的图腾,但说实在的,那些沽名钓誉的锦旗,说穿了,不过是一些形式主义的狗皮膏药。这就好比平时我们在街头司空见惯的那些江湖游医们向公众展示的“华佗再世”、“扁鹊重生”、“药到病除”-------之类锦旗,江湖骗子而已。那么那些挂在派出所及机关单位庙堂之上的锦旗,其实除了他们的领导会相信之外,恐怕就连派出所的警察们自己也不会相信。
     
    为人民服务成了为人民币服务,是这间派出所最真实的写照,当然,派出所所长也因为“这一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而被调职,但这恐怕绝非个案,也绝非所长个人意志;妓女修牌坊,背后的钱财好歹也是与嫖客你情我愿的所得,但江西这家派出所敛财,却纯粹属于滥用公权力向他们服务的群众敲诈勒索,就这种丑态,还好意思索要一个“热情服务、破案神速”的锦旗,真是应验了那句“人至贱则无敌”的网络传说。警察名利双收,群众却欲哭无泪。
     
    耐人寻味的是即使这件丑闻让民警乃至政府的形象大打折扣,但这间派出所的所长最终也不过只是受到罚酒三杯式的处分。据报导,弋阳县监察局下达了监察决定书,对中畈乡派出所所长张克样作出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岗位。其实也就是换个地方继续当派出所所长或其它公职的岗位,并继续“为人民服务”。这或许才是更让群众忧心忡忡的地方,摩托车丢了可以再买,警察的形象丢了,再多的锦旗也是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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