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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易被社会所忽略的女性群体:她们虽属于成年人,但实际上心智大都相当于几岁的儿童;她们是智障女,行动迟缓、反应呆滞,有着多种身体缺陷,生活起居需人照料,本该是受关怀的对象,如今却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目标,甚至被当牲口一样被圈养、贩卖。
据新华网10月13日报道,近日,江西赣州铁路公安部门破获的一起系列拐卖智障妇女案件,一些僻远地区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智力障碍的妇女,成为人贩子的觊觎目标。她们被千里转运,甚至被囚禁在养猪场内供人挑选,最终沦为他人传宗接代的“生育工具”……
该起拐卖智障妇女的案件,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新华网记者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俨然形成一条依据“订单”贩卖智障妇女的“流水线”。
其实,类似把智障女被囚禁在养猪场内供人挑选的事件媒体并非第一次披露,就在不久前,安徽定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也破获过一起特大拐卖智障妇女案。一人贩团伙窝点在一处经过特别改造的“囚室”,监禁被拐智障女。建造者只在两侧墙体上开出两个巴掌大小的孔洞。白天外面光照强烈,从孔洞中根本看不清房内。房屋内也没有任何照明,到了晚上更看不出屋内有何异常。从定远案所曝光的受害人囚禁地来看,受害人居住待遇比养猪场还差。因为受害女子所患精神障碍的程度不同,定远案的卖方还曾多次遭遇买主“退货”。对此,除了从“存货”中调换,卖方还有一套处理办法——与买主签订买卖合同,签保证书。
去年6月,山东省蒙阴县局刑警大队也打掉一个重大拐卖智障妇女犯罪团伙。按照专案组民警的分析,犯罪团伙有一个完整的营销网络,有着明确的分工。有的整日在各地流窜,负责发现智障妇女;有的为这部分智障妇女提供销路,进行统筹买卖。
短短的一年的时间里,类似丑闻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且可能还仅仅冰山一角。一个民族如此残虐对待弱者,如同丛林,在笔者看来,就算发生“人吃人” 的事情也是不足为奇的。智障妇女系社会的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维权意识也更加薄弱。从案件情况看,虽然有家庭监护不力的原因,但整个社会对智障女性的关注度远远不够,还是非常明显的。
因此,笔者认为,打造一个保护智障女性的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已刻不容缓。
首先,应努力扫除监护盲区。妇联、民政、居(村)委会等单位的联系和协作,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及时掌握智障女性性的近况,予以重点关注。可想而知,如果每一个智障女性智障的背后,都会有一个团队,必然会最大地减少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的概率。
其次,加大打击力度,必须追惩买卖双方的刑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明知女性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但从已破获的几起拐卖智障妇女的案件来看,司法机关似乎对买方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倘若能够依据法律对买家也严格追究刑责,花钱买“媳妇” 不仅要获罪,甚至还有可能坐穿牢底,如此震慑之下,贩卖智障女还会认为有市场吗?
定远案关注度也不可谓不高,但关注之后有关部门却波澜不惊。此番媒体再度披露更大一起拐卖智障妇女的案件,确实让人值得深思。笔者认为,社会关注固然重要,但关键在于付诸行动。文/郑智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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