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早在1976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就组织进行了京津唐国土规划课题研究。从1986年“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的提出至90年代末期吴良镛院士有关于“大北京”概念的探讨,再到2004年的京津冀政府共同达成的“廊坊共识”,这一区域内的发展问题始终都是政府和学术界的焦点。
目前,京津冀三地在发展过程中都遇到了自身空间范围难以解决的问题。作为国家政治中心的北京,由于过多地承担了部分经济发展职能,越来越多的“大城市病”逐渐开始显露,人口、环境、交通等问题严重制约着首都的进一步发展。想要疏解和转移北京部分非首都核心功能,就必须与津冀两地政府通力合作,为创新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腾出发展的空间。明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11月底召开的中共北京市委第十一届八次全会,无疑会对北京市之后的发展产生重要推进作用。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发展第十三个无奈呢规划的建议》和《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为加快北京市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明确了方向。
“和”出新动力,机制是保障。 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提出是中央把握全局、审时度势所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创新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与合作治理的体制机制正是实现这目标的切入点和首要步骤。当前形势下,亟需创立并完善一套自上而下、上下贯通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形成一套强有力的保障机制。进一步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从制度层面消除阻碍三地自由流动的要素,并通过适当的市场化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的发展,使其能够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在政府主体和企业主体两者之间建立合作机制,加快产业组织的整合进度,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新局面。
“和”出新动力,共赢是方向。 1、区域协同发展是实现共赢的保证。互利共赢、平等自愿原则应当成为京津冀协同的发展的主旋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在配置资源的过程中政府做好宏观调控。坚持差异化发展,不搞同质竞争,突出三地各自优势,在统筹兼顾、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形成合力。2、环境的改善发展是实现共赢的重要目标。“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守住可持续这一原则,将生态环境的改善作为重要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抛弃以往“唯GDP论政绩”的思想,将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提升纳入评价体系,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区域生态建设的一体化。同时兼顾法制、市场、人文等环境的建设,加强对于科技创新的鼓励机制,从环境层面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切实提高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综合实力。
上个世纪的八九十年代,我们见证了以广州深圳为龙头的珠三角地区和以上海浦东新区为代表的长三角地区的崛起,两者为改革开放的中国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京津冀地区作为作为环渤海经济圈发展的核心力量,多年以来受制于行政区隔和地方的竞争,造成了诸多不利因素,使得各要素间的自由流动受到了限制,市场割据、部门保护、地方保护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区域化的水平相较于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依然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再次着重强调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将有利于区域要素资源的整合,使三地能够在更大范围内配置生产要素,在和谐共赢的基础上增强各自发展的内生动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