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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大战北医三院,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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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圆 发表于 2016-1-22 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极客1月17日报道  事件扑朔迷离,监控尚未公开。北医三院:“家属数十人聚集病房,打砸物品,追打医务人员”;爆料者:“这种身体明明不适合再生,非要生,结果不幸发生了,索赔一千万”;死者丈夫:“确实情绪激动,但绝没有打砸,也未提过补偿。”


这个事件因为尚未有原始的监控视频,也未见到医院方的治疗病历,不清楚第一手的事实,暂且缓下结论。让笔者心生疑惑的是,中科院为啥要掺和到这事里面来,难道中科院不知道医闹已经入刑了?病人非正常死亡在医院,那应该是家属和医院方进行处理,如果再有第三者的话,那应该是警方,而不是病人的单位!


医院不是中科院的下属单位,也不是业务相关单位,去的是什么函?加盖公章的函发到医院,这是打算干嘛?中科院作为我国最高精英集团组织,非是一般小民,出现问题之后难道不知道该走法律渠道,还凭着拳头硬去闹?受过最高等教育的人在面对纠纷时,都不选择信仰法律,这不是对我们是法治国家最高等级的嘲笑和讽刺吗?


再细看那公函,更觉齿冷。在医生眼里只要是患者,生命平等,不会因为对方是中科院理化所的骨干就应该得到格外要的治疗,而其他普通孕妇就可以忽视。中科院这份公函把生命分三六九等的意味明显,令人反感。中科院全力支持和配合有关机构积极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和依法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这点是对的,但是不支持、不鼓励任何过激行为显然是老好人的中庸!过激行为就应该旗帜鲜明的反对,用不支持不鼓励来措词,就是一种变相的默许!


具体到这件事,产妇杨冰显然不适宜怀孕,五年前就因身体原因勉强得一女婴,还因家属放弃治疗死亡,医院赔了45万。再次意外怀孕后,检查发现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不听医生劝阻,强要留下胎儿,实为不智。理解每个做妻子的女人都有一个当妈妈的梦想,但人之不如意十常八九,自己无法怀,完全可以做试管婴儿找人代孕,也完全可以领养一个孩子,偏偏就是不干!


2016年1月11日出现胸痛继而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多科室联合抢救无效死亡。期间有无医生失职这一点,还有待后续的报道,此处暂时不讨论。院方16日出的说明家属有医闹和打砸医院现象,并有产妇被迫转院情况,但是杨兵丈夫网上申诉书说没有打砸医院,因信息太少,此处缺少监控视频为证,也不讨论。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家属确实叫了很多人去医院讨说法,否则不可能出现其他孕妇转院的事。意外谁也不想发生,但是发生了应该理性对待。可无论是市井小民还是精英顶层,为何出事之后都只想到了闹,而不去理性的走法律渠道呢?有理不在声高,叫上一大帮人去,这是解决事情,还是显得自己方后台硬背景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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