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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1月19日报道 医患纠纷当中,往往是处于劣势的患者面对强势的医院法人。如果单位不管他,患者就可能去寻求不规范组织。单位为员工的生老病死等事务出具公函,在以前并不罕见。倒是我们的一些单位,除了冷冰冰的管理与物质刺激,已没有多少人性化成分了。
中国青年报这篇评论,看起来好像非常有道理,也能切中部分人心里,但实际上却是非常魂淡!首先,我们这个社会追求的应该是文明、理性、法治、公正、公平。患者在医院出现了非正常死亡,那么不是参与的人越多越好,也同样不是单位组织出面就是人性关怀,这么做的后果恰恰是引人反感和抗拒,把事情复杂化。
中青报认为单位发公函给员工撑腰是人性化,这点最不认同!法治社会最为希望的是平等,是无论任何人在遇到事情维权时,都能正常的渠道进行维权。如果是单位介入,那无疑是在给公众传递信息,这个社会是凭着后台和关系背景运作的,而不是法律维持的秩序!看很多网友羡慕杨冰有这样单位的人性关怀,更感觉悲哀。
因为像中科院这样的单位,只是极少部分人才能进入的,大部分人或者说绝大部分人待的单位不会有这样的背景,如果心仪中科院这样强力介入自己单位下的员工就医意外,那么不是给自己埋下绊子么?这不同于美国公民在外出现非常事件美国使馆介入,把这两者混为一谈,那是要出乱子的。
法治社会的理想状态就应该是人人平等,无论是有权有背景的还是无权无势的流浪汉,在他们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时,都能光明正大的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而不影响到无关的无辜人。比如出现医疗意外事故,家属要维权的话,不需要任何他人的帮忙,直接找相关部门,启动医疗鉴定程序,然后上法庭,该怎么断就怎么断。
拿这件事来说,杨冰家属根本不需要拿到她生前单位的公函来找医院,也无需叫上几十名家属来到医院妇产科吵闹,连累到其他产妇被迫转院救平安,只需要找医院按照正常程序进行鉴定,是医院方的医疗事故还是患者自身问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等待相关方作出了结论之后再接续下面的事,不是应该的程序么?
可我们的顶级精英机构中科院居然一点法治理念都没有,自以为有公章,就什么上面都想盖刷存在感,这种行为本该批评,以促进我们精英层的反省、推动社会法治的前进,万万没有想到我们的官媒为了点击量竟然无耻得节操都碎了一地,用似是而非的谬论去力挺中科院,误导公众的价值观,这岂是一个正常媒体该做的?
没有人愿意悲剧发生,杨冰的意外如果能够得到各方深刻的反思,推动我国医疗与法律变革进程,给广大家庭的高龄孕妇以警醒,那该多好?可惜事与愿违,让人叹息扼腕。从此点来看,我国和欧美国家无底底层还是高层,无论是官方还是媒体,差距不是一丁半点的,想着上个世纪就喊出的赶英超美口号,我们又到猴年马月才能实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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