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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通社消息,加拿大最高法院指出,即使警方在车尾箱发现市值400万元的可卡因,但警员将汽车截停搜查,是对宪法权利的践踏。
9 w: G- P' p' p5 m一名原被判藏毒罪名成立的男子在2004年被警方在车內搜出可卡因,仍然被加拿大最高法院判处无罪,因为搜出「大量毒品」的执法警员公然违反了疑犯受宪法保障的权利。0 Q) i3 T. ?0 ~# Z4 ?9 `
高院以6对1票将夏里逊(Bradley Harrison) 判处无罪。
P+ P3 k: M' s. E如果警方截停行人,或搜查汽车,虽然获得证据,但行动违反宪法,高院在本案中为法官及警方澄清双方的权限。高院在周五颁下4项裁决,本案是其中之一。这些裁决强调,宪法权利必须与证据的价值、取得证据的途径、及案情来平衡的。
: O Y; E; T* \$ O在夏里逊一案中,原审法官及安省上诉庭大部分法官的判决都被高院推翻,指出该名安省省警的行为属于过度。! G2 Q3 Z6 \+ ~, Q7 Q. q
大法官麦洛莲(Beverley McLachlin) 在判辞写道:「警员查案,触觉敏锐是十分重要的,在本案更证明该名警员触觉十分准确,但这一点不能取代宪法的标准,因为疑犯的自由已受到干扰。」, r& x- f- h8 C4 g, W
非轻微违宪* t3 j+ R1 e. c1 o! f
麦洛莲在判辞承认:「在公众利益为大前提下,如果按照本案的情况来审判,这些证据是应该用作呈堂证供的;但在另一方面,(警员的行动) 对被告的权利引起的影响则十分重要。而且警方在获取证据时使用了不正当手法。这已不是轻微的违反宪法。」
& `, y- T$ ]: e% Q0 T0 `+ Y她说警员將夏里逊扣留、无理搜查、及扣留物件,是公然无视夏里逊的宪法权利。原审法官、安省上诉庭大部分法官都没有看到警员的违宪行为,都认为所获证据很有价值,足以令警员的手法可以饶恕。 W. o- Q: m; Y# [5 |( p8 Q3 ?* A
车內搜出毒品! }" s$ G0 G) r
在2004年10月24日,这名省警在Kirkland Lake 附近将一辆Dodge Durango 车截停。这辆车是夏里逊及一名友人两日前在温哥华机场租回来的。省警发觉汽车车头没有车牌。他立即想起,这辆车是在亚省登记,车头是不需要有车牌的。
& E+ L. k$ c! S* [麦洛莲的判辞称,事情本该已完结的,但省警作证时称警车的闪灯已在闪动,按程序夏里逊须停车。夏里逊表示找不到驾驶执照。省警在电脑上查到驾照已被吊销,因此警员将他拘捕;但警员又说要搜查他的汽车,希望找到他的驾照。他在车后发现两个盒子,內有35公斤可卡因,市值400万元。夏里逊本应被判入狱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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