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11月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北京故宫出版《故宫画谱》,当中收录台北故宫博物院的《溪山行旅图》、《富春山居图》、《早春图》但未经授权,台北故宫2日在给“立院教委会”的报告中指出,决议向北京故宫提诉讼。 台北故宫博物院2日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业务报告,报告当中针对台北故宫授权与加值运用争议处理提出说明。
去年10月,民进党“立委”何欣纯质询时提到,北京故宫出版《故宫画谱》,当中的《溪山行旅图》、《富春山居图》、《早春图》图档是北京故宫自行扫描台北故宫的出版品,当时台北故宫的处理方式先函请北京故宫补办图像授权,但多次电洽北京故宫询问却迟无回应。 在律师建议下,台北故宫文创行销处委托“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循《海峡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之协处机制办理,“智财局”与中国国家版权局讨论后,中国国家版权局表示,书画文物照片的原创性非该局认定事项,建议台北故宫提起诉讼确认著作权存在,也建议台北故宫可与北京故宫建立沟通机制,以解决争议。 台北故宫也在报告中指出,10月6日决议向北京故宫提起诉讼,目前已经完成委托诉讼程序,有待诉讼文件准备完成后,将尽速至北京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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