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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法院裁决:多伦多电力公司不得任意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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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子 发表于 2010-6-3 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球华网综合消息】安省上诉法院最近裁决,多伦多电力公司(Toronto Hydro)不得为了给市政府增加财源而任意涨价。上诉法院的裁决下令,多伦多电力公司必须恢复遵守安省能源局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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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o  V. d5 Q8 W' v& T) R# M2 Z多伦多电力公司虽然是个企业,但她的唯一股东是多伦多市政府,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市议员和市议会任命的市民构成。这项争议最初始于2005至06年,当时多伦多电力公司请求安省能源局批准提高电费,用以向市政府缴纳更高比例的分红。能源局当时还注意到,多伦多电力公司还向多伦多市政府支付高于市场利率的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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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x/ X. s) q4 h安省的电力市场管制机构安省能源局(Ontario Energy Board)早就认为,多伦多电力公司缴纳给多伦多市政府的分红和利息付款比例太高,因此作出了相应的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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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b' ^1 y: i' n有一年,多伦多电力公司向市政府支付的红利和利息高达1亿1600万元,多伦多市政府甚至在2006年财政预算案中将电力公司列为“财源”。与此同时,多伦多电力公司的输电线系统和设备却得不到应有的维护而老化,安省能源局认为多伦多市政府这是在“竭泽而渔”,因此介入干预。能源局不准多伦多电力公司以高于市场水平的利率向市政府支付贷款利息,也不得擅自向市政府缴纳更高比例的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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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电力公司不服安省能源局的规定,于是向安省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可是,由三名法官组成的仲裁庭站在安省能源局一边。   Y+ U# b5 c6 p: d; O. f

" X  I% e/ [" x9 t; G( a3 P+ O安省上诉法院裁决书说,多伦多电力公司之类受管制的公用事业公司,理应代表用户利益,而能源局的职能之一便是维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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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书又指出,能源局担心的“竭泽而渔”状况也是有依据的。三人仲裁组据此裁决,安省能源局的决定合情合理,多伦多电力公司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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