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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加国年满65岁的长者若住满40年,每月可领取逾500元的福利金。此长者福利金住满3年后即可申领,每月可领取约38元,数目虽然不大,但政府每年会因此多支付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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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j+ ]5 u1 `6 j0 a# F据星岛日报报道,本国现行的长者福利金分为全数福利金和部分福利金,合资格领取全数金额的长者需在年满18岁后在加国居住40年以上。而部分福利金则视申请人在加国居住的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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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X4 [, d$ j$ @4 O; x根据联邦人力资源部的数据显示,长者福利金的金额根据消费物价指数(CPI)调整,分别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进行。在2010年7月至9月期间的全额福利金为518.51元。而部分福利金的计算方法,则是用居住的时间年限除40再乘以当季全额福利金的金额。 6 x( N! Q' }' K/ G1 ~
) x/ W4 m2 P2 z3 N$ c按照上述计算方法,长者在加国居住3年后,如果可以领取福利金,每月当可领取38.77元。不过,加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退休长者还可以靠退休金、入息补助金及配偶津贴和寡妇鳏夫津贴等福利保证生活不成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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