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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打击走私人口法案引争议 国际特赦组织指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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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子 发表于 2010-10-24 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表示,联邦政府就减少走私人口活动的多项新建议,是公然漠视宪法以及至少3项国际条约。, K4 R: |( j9 T3 w/ B

" B6 h# [  L: y3 K2 }- x9 o: t据加通社综合报道,该组织指出,加国引进打击走私人口的法案,违反了1951年难民条约(1951 Refugee Convention),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和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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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织的纳夫齐格(Gloria Nafziger)表示,法案亦未尊重人权及自由宪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内的平等条款。加国是明目张胆地违反多项已经签署,而且必须履行的国际条约,做法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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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促协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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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i# f  D( _) _7 P加拿大犹太人文化教育促进协会(B'nai Brith Canada)却表示,经过深入自省后,会支持严打走私人口活动,藉以阻止有组织犯罪活动和恐怖份子活动渗入加国。1 G" ^/ {6 u+ }& g  }) v0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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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行政副总裁迪文特(Frank Dimant)表示,犹太小区不少成员都是难民,而且在加国寻得避难所。不过,必须将真正难民跟走私人口,跟恐怖份子威胁作对照。将所有情况放在一起去看的时候,可以见到政府是就一项必须小心处理的问题,向前踏出积极的一步。1 B/ T: p; x* q9 @& g' ]

/ n; l! x. a. K/ r) s1 f国际特赦组织尤其关注该法案内提出,将寻求庇护人士扣留一年的条款。该组织的加国分会秘书长尼夫(Alex Neve)表示,该条款是「严重违反」加国的国际及宪法义务,因为绝不能随意将人扣留。6 j8 {$ x$ j2 V+ t

8 |/ r/ ]& y5 `+ y# W根据该项法案,联邦公安部长若认为调查人员须要更多时间决定以非法途径抵达加国边境人士的身份,甚或他怀疑当中涉及有组织犯罪集团活动,则可以将之定性为「人口走私活动。」政府随后会采取多项严峻措施,包括对该类移民监察5年,不准他们离境或申请家人团聚,限制福利,必须被扣留1年以及无权申请永久居民身份。偷运人蛇的船主会受严惩,有组织犯罪集团走私人口最高判刑10年。上述举措为要令蛇头不会选择加国为走私人口的目的地。7 t" ], G8 z& k. @/ }+ {

$ x# ]  U3 r% X# @5 l$ D5 V3 Q联邦移民部长康尼已开始全力宣传该项法案。保守党政府已预期人权倡权团体会反对该法案,所以要致力确保获得多个小区团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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