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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五国资讯自由法比拼 加拿大名列榜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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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子 发表于 2011-1-11 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加通社消息,英国一份研究报告比较5国资讯自由法,加拿大名列榜末。专家指加拿大资讯自由法过时,加拿大资讯专员也承认,这个结论並不出奇。 3 t4 R/ V* Y0 T7 \& J

3 E% G  Q3 P& v# J- ?) D+ Z5 R负责资料索取法管理工作的库务委员会主席戴国卫(Stockwell Day)说,他已咐吩职员全面分析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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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几位学者查看5大民主国会政体的资讯自由法,包括澳洲、新西兰、爱尔兰、英国和加拿大,结果新西兰名列第一,加拿大倒数第一。 ! g7 @6 I" D( ~) H# b

7 L* n9 u& ~6 Y- x伦敦英国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的黑兹尔(Robert Hazell)、沃西(Ben Worthy)进行该次研究,他们批评加拿大资讯自由法过时,阻挠公民用电子方式提交申请,迫使他们用支票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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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加拿大的《资料索取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加拿大居民一律有权索取政府控制的资讯,初步收费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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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M1 ?) ^1 m$ M8 H3 W  Q# K# B* g勒戈说,去年的3.5万份资讯申请,约有16%完全得到资讯披露,10年前数字达到40%,资讯披露过程也有诸多延误。勒戈的办公室长期缺少资源,个案积压,法律没赋予她权力下令披露文件。$ d5 H, n& S6 i; h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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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茨说,加拿大资讯自由法的问题,部分原因在公民提出的申请较少,也没有太多游说团体向政府施压,要求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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