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尼托巴中文论坛

搜索
查看: 804|回复: 0

鼓励举报逃税 加国税局放宽奖励条件

[复制链接]

6744

主题

2万

帖子

5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15Rank: 15Rank: 15

积分
58304
QQ
峰子 发表于 2011-1-17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税局15日颁布新措施,放宽举报逃税者领取奖赏的条件,以鼓励民众举报偷税漏税的个案。
# c( B/ _' T# u  `3 a( E; R; x8 U- G) [' M; D  U, a, G
     
9 M/ S8 I3 R! L8 F' _) M8 `根据新指引,个案涉及的税额如在200万元以上,只要能够阻止企业或个人不能非法申领退税,举报人就可以领取最高30%的奖赏,相较以往举报人只有在税局成功追讨到额外欠税后才可以拿到报酬,条件宽松得多。
% G" q1 t5 x# ]. L/ N  r+ n$ l+ V. [7 g1 P" U8 H
  国税局发言人表示,新指引更符合税法精神,亦对举报人更有利,曾在打击偷税漏税方法上推动立法的参议员格莱斯利也发表声明,说新政策改变了计划的不足之处。 4 s4 ]! Y6 ?) C3 j$ |
7 k% S; [3 U3 x& n$ T& P0 \
  他又批评,国税局以往落实计划的速度太慢,希望新指引可以扭转此现象。
# h1 q2 w2 e' c6 L6 w% m0 f
6 G" ~4 ~8 i: i+ F, }  为了打击偷税逃税,政府多年来都设有举报机制,2006年时,国会把举报人的报酬上限从相等于涉及税款的15%,大幅上调到30%,以200万元计算,报酬最高达60万。 ( t! G: Q# B9 m. I0 n* @
, I& {6 H+ g% U% e
  不过措施同时订明,举报人只有在国税局成功讨回欠税后才可取得报酬,因此法案通过后,虽然举报数字急增,但奖励制度一直形同虚设,2009年共有460宗举报个案,至今未有举报人取得分毫。分析指,在经济衰退下不少企业盈利减退,政府收税有难度,与其勉强追税,不如加强监管免税和退税,对国家库房更有利。
有问题需要解答的网友,建议首先用发帖的方式进行提问。如确实需要联系我。 同时也欢迎你+入我们曼尼托巴华人群,群号:25339959(请输入自己在论坛的ID以通过验证) 凡是论坛网友的问题我都会尽量解答与回复。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曼尼托巴中文网注册链接激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