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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六成青年与父母同住 卑诗移民家庭多“啃老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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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子 发表于 2011-2-6 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卑诗省儿童及家庭发展厅周四发表的最新报告,以前子女长大后不与父母同住情况,过去25年出现逆转趋势。目前愈来愈多成年子女继续与双亲同住。最大原因是,有父母照顾方便上学,其次是独立生活成本高。这个趋势,尤以移民家庭及城市居民最为普遍。 , ~8 A6 b& B5 m3 F2 g$ G

% A# r4 n! z2 C" e: J7 d* p这份名为《家庭根基》(Family Roots)的报告指出,截至2006年,卑诗20至24岁年轻人当中,58%仍与父母同住,较1981年的20%几乎翻两番;而25至29岁人士当中,26%还未「离巢」,也显著高于25年前。就算30至34岁中青年人中,目前也逾一成与双亲同住。 - D, y: `8 ?5 J* T8 V7 _+ V.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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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独立生活者终回巢 $ T. d8 {1 }: @% ^

. V) [# i8 E0 Z3 m该报告表明,子女成年后续留在父母家里的这种「啃老族」,在城市居民和移民家庭特别明显。有不少成年子女曾独立生活一段时间回巢。即使在高经济增长时期,这趋势也未见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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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两个女儿的王先生很高兴大女儿和长女婿愿与他同住,互相照顾。不过,大女儿坦言与父亲住在一起,是现实考虑,未来还是希望搬出去住。来自台湾现年78岁的王先生,现与大女儿小苹及女婿住在三角洲一间独立大屋。小苹经营摄影工作室,女婿则在西门菲沙大学(SFU)修读硕士。小女儿则于两年前买了柏文搬出去住。 ' q, ~6 Y' j: D/ ^- V2 y

0 n# L+ z3 d2 C) f( K  |( {王先生说,来加拿大十多年,夫妻与小女儿同住,大女儿则留在台湾,后来结了婚。但在王先生的妻子过世,一年前小女儿又在其他城市买了柏文,搬出去住,令他更加感到孤单;幸而大女婿一年多前自台湾来加拿大之后,就住在家中陪他,让他很开心。王先生说:「女婿在家中叫我爸爸,做错事,我也能说个几句,就如同多了一个儿子;不像西方人,直呼岳父的名字,毕竟华人还是重伦理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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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女儿女婿来家里住,也给他带来很多方便,例如生活上的照顾,有时要到别的城市访友,女婿也可充当司机接送,平常出去买菜,所有的菜钱也由女儿女婿负责,但比较大的消费如修房,还是他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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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也支持女儿女婿买房子,甚至会资助部分费用,他认为,这是很健康的思想,但他希望女儿搬出去,也尽量选在附近,三天两头可以见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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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6 H' l" P( T4 \& p. u. C! v小苹的工作时间很不定,有生意就需出去,她坦承,与家人住在一起,生活习惯会互相干扰,毕竟作息时间都不同。她说,未来若搬出去,她甚至希望能买两个物业,与先生分住两个不同的房子。 # i5 V% o- [1 L
她说,与父亲住在一起,难免会有金钱的考虑,但最大的现实因素,是在生活上,也可以照顾到父亲,平时除了家事之外,父亲不会开车,她和先生也可以帮忙接送父亲,去参加朋友或社团的活动。 / T! d. a. V) ^4 D5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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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苹认为,华人来加拿大,由于还没有驾照,又有语言问题,融入社会需要一些时间,多半会先与家人住在一起,等到融入新的社会,也多半会选择搬出去,这都是必经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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