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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周二长达14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加拿大联邦法院昨天上午作出决定﹐不接受被中国政府通缉﹑涉嫌经济犯罪的曾汉林继续留在加拿大。曾汉林昨天下午2时半已被安排搭乘直飞北京的飞机﹐前往中国。 * ^ i3 v1 z7 H$ {; |
周二的辩论是曾汉林的最后留加机会。他使用多明尼加共和国护照进入本国﹐非法居留。被发现之后﹐于2004年开始申请难民,但难民和上诉均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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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对其遣返之前的风险评估也已完成﹐评估认為他回中国安全。不过﹐虽然他已被确定在昨天遣返﹐他的律师于前天提出最后一分鐘的动议﹐希望联邦法院留人﹐让曾汉林参加对于遣返前评估结果的上诉。但是法官博伊文(Richard Boivin)否决了曾汉林透过律师提出的暂留要求。根据本报所获联邦法院的判决﹐法官决定不接受曾汉林要求的理由包括﹕ ( a, B, P- @ n i, ^4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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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S$ f" a% b) B. r( X: A) k‧;遣返前风险评估官员﹐已在使用证据的情况下﹐对本案进行了充分考虑。 3 S. X6 m. \, S5 e!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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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有关死刑和酷刑)说法是推断而来。无证据可合理期待死刑或酷刑在本案发生。 ) h6 h( \1 F. E/ f( i
% |7 E) v) l) G: P, z# @7 ^‧;根据中国刑事法﹐申请人(曾汉林)所面临的合同欺诈罪﹐并无死刑后果。 & V3 l2 T# g, d: d* V, A5 ]6 k
/ H* [) v H. x2 S2 |8 U$ U‧;无证据支持中国当局会将申请人的合同欺诈控罪﹐改成含有死刑条款的金融欺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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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8 {9 Q# `! e+ f‧;无证据显示申请人将无法在华获得医疗。 ( { h6 C' r0 g8 ^) g
2 L! K5 \. I! C9 S曾汉林聘请了2名律师「救」他。2名律师除了金威尔(Daniel Kingwell)﹐还有桑德鲁克(Joel Sandaluk)。他们认為﹐曾汉林回中国后﹐前途非常可悲。他一踏上中国土壤﹐中方就会将可以导致死刑的罪名加到他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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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威尔称﹐曾汉林可能被酷刑逼供﹐也可能发现他治疗糖尿病的必需条件难以得到。「如果他被送回去而遭到杀害﹐我将要求(加拿大)移民部长对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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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移民部律师德拉该提丝(Kristina Dragaitis)则认為﹐可以相信﹐中方将按曾汉林目前面临的罪名来审判他,最坏的情形是曾汉林被课以重刑。从宣判结果看﹐本案法官最终接纳了控方的立场。 8 N2 r- g' Y" o6 V& l6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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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曾汉林被指控所涉嫌的主要罪行﹐是他涉採用虚假手段,用偽造银行存款证明和匯款凭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而将成都联益公司持有的「成都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0%的法人股(价值6500万元人民币)骗到手﹐然后在银行质押贷款3500万元人民币后逃匿。 5 t$ c/ M D/ h( y9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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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曾汉林所讲的好像是另一个版本。他说和上市的四川联益公司合併后﹐对方指控他隐瞒了2笔按揭负债,该2笔按揭分别价值850万元和430万元,是他的广东飞龙公司在合併之前借的。他因害怕不公正审判而逃遁。 . j+ C' o# m( C2 e! T&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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