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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报税须知:哪些物品可申报医疗费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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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发表于 2011-4-24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渥太华的税务专家肯特女士(Susan Kent)把填好的报税表交给她的一位客户的时候,这位客户竟流下了眼泪——不是因为税额太高了,而是因为肯特女士对她说,给残疾子女上特殊学校的12000元学费可以申报医疗费抵税(medical-expense tax credit)。

肯特女士表示,这名客户已不是第一个自己见到的、因为能够将某些医疗费抵税而“感动到流泪”的人了。医疗费以及相关设备、物品的开销是每个家庭每年的重要开支,可是她的很多客户并不了解什么可以用来抵税。

其实,可以用作给医疗费抵税的项目非常多。如果查查联邦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s website)的网站,便会发现可以用来抵税的东西甚至包括假发、水过滤器、家用温泉池(whirlpool baths)、搬家费、药用大麻、无麦麸的面包(gluten-free bread)……只要这些物品只要是职业医生推荐给病人的,都在可以申报抵税的范围之内。甚至一些房屋的装修,例如家里有人身患慢性呼吸道疾病而不得不更换炉子,这项费用也可以可以包括在医疗费抵税中。


哪些医疗费用最容易被忽略?

肯特女士表示,她的许多客户都不知道报税的时候可以申报在私人保健计划(private health-care plans)上所支付的保险金,包括在国外旅游时所买的医疗保险,这些都是(报税时)最容易被忽略掉的项目。

虽然整容手术(Cosmetic procedures)已不再符合资格,但是激光眼科手术(laser eye surgery)和牙齿贴面(dental veneers)仍然是符合抵税要求,快速减肥(rapid weight loss)后的多余皮肤清除手术(为了防止感染)的费用同样也符合要求。

按照本国税法,申报抵税的医药支出费用必须高于2024 元或者是高于夫妻一方净收入的 3%,以较低的为准。因此,医药费支出最好放在夫妻两人中收入低的一方。联邦政府的抵税额(non-refundable credit)是可申报医药费的15%,各省也有与之相关的抵税政策。

很多人似乎不知道他们不仅能为自己的医疗费申请抵税,还可以为配偶、18岁以下的子女的医疗费(或相关的费用)申报。这也是为什么前文所说的客户,可以将残疾子女上特殊学校的12000元学费申报抵税。

以下是一些申报医疗费抵税的注意事项

1. 税法规定,只要连续十二个月(可以跨年度)的医药费用,都可申报税务抵扣。因此,如何截取申报抵税的时间段是一件很有讲究的事情,可以让抵税额出现很大的不同。

2. 很多人容易忘记保存看牙医、牙齿矫正等小手术的收据,这时可以前往医生处索要一年医疗费的总单(yearly printout),大多数医生都能够出具。

3. 看一下税表的Line 452,检查自己是否符合加拿大儿童福利金或退款医疗费用补助(Refundable Medical Expense Supplement)的要求。

4. 关于自己购买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可以抵税,可以前往联邦税务局的官网(http://www.cra-arc.gc.ca/E/pub/tg/rc4064/README.html)查看。

5. 税法规定,每人可以给自己所赡养的亲属申报10000元的医疗费,但是这些人的申报总额不可超过这位亲属的医疗费总额。按照这个规定,如果遇到高额的医疗费用(如护士费),可以划分给几个赡养者(supporting persons),便可以获得最大的利益。

可以申报抵税的医疗费包括:看牙医、职业医师,以及支付给护士的费用;住院费;健康计划中没有包括的医疗费(expenses not covered by health plan);国外旅行时的医疗费;处方药费(prescription drugs);假牙费;诊断费(diagnostic procedures);眼镜费;某些运输费(certain transportation costs);与诊疗相关的搬家费(reasonable moving costs);导盲犬(guide dogs);假肢、假眼球、轮椅、助听设备、成人尿片(incontinence products)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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