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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7日电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题为《注销卷证机密连消带打既是除弊更为自保》的文章指出,马英九注销陈水扁任内核定的“国务机要费”卷证机密,不仅将陈水扁的贪污罪行全数抖了出来,满足了支持者当初对他的“除弊”期望,还为自己构筑起反制民进党人反扑的“挡火墙”,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呛马”活动对他的杀伤力。: {! s4 m!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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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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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j$ z, }/ X) a 一向被人视为在政治斗争中“软弱”的马英九,昨日(6日)终于“强硬”了起来,由“总统府”秘书长詹春柏正式宣布,注销“国务机要费”卷证机密。这项举动被台湾政坛形容为“重砍陈水扁一刀”。) ^0 G `1 f9 d7 n- J0 l, g, m. J.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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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马英九有政治洁癖,尤其是不愿卷进与其竞选对手陈水扁、谢长廷直接对峙的政治斗争。当年“红衫潮”狂飙时,马英九作为台北市长,竟以维护台北市秩序为由,对“红衫军”的街头抗议活动作出了许多限制。在他就任“总统”之后,又宣布撤销与其竞选对手谢长廷的诉讼。当时有人认为,这是马英九为自己留下后路,尽力避免有人在自己的任内,不顾“总统”享有“刑事豁免权”,也以种种理由兴起诉讼,一俟自己“总统”任期结束后,司法机关就可立即进入侦查及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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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如此,马英九对如何处理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中的“卷证机密”问题,是颇费踌躇的。岛内司法机关在侦讯“国务机要费案”的过程中,因为陈水扁曾利用自己的“总统”特权,下令追回相关证据资料并以“国家机密”予以封存,使到司法机关在缺乏关键证据的情况下,难以继续审讯。为此,司法机关曾多次致函“总统府”,要求现任“总统”马英九也运用其“总统”特权,将这些“机密卷证”予以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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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马英九宣布将这些“机密卷证”予以解密,是举手之劳,而且也是因应司法机关的要求,有其法理上的正当性,更是符合岛内广大民众的强烈意愿。但是,马英九却一度曾踌躇不决,既担心自己日后也将遭人“照板煮碗”地予以报复,尤其是在他本人也曾经被人以“特别费案”检控过的背景之下;又担心宣布“解密”后,陈水扁会提出“违宪”诉讼及民进党会趁着他的民意支持度“跌跌不休”,绿色团体正拟发动“倒马”街头活动之际,借此话题发动更激烈的“呛马”街头政治抗争,这可是一向“自洁自爱”的马英九难以承受的。: x5 L u- g( u
2 C W) I( y4 t/ O 但是,马英九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深思熟虑,甚至可说是“挣扎”之后,终于想通了,果断地就“国务机要费案”的“机密卷证”问题作出了重大的决定,而且还是“一撸到底”,超越了司法机关的“解密”请求,而是将之标定为“注销机密”。盖“解密”也者,表示该批“卷证”仍是属于“机密”,只不过是因为办案需要,而将之“解密”。倘此,可能会为日后留下后遗症,尤其是将会遭到陈水扁“违宪”的指控。而“注销机密”,则表示经过查核,这批曾被陈水扁以“国家机密 ”为由予以封存的卷证,其实都并不是甚么“国家机密”,完全无须以“国家机密”对待,司法机关可任意查阅使用。而陈水扁将之视为“国家机密”,是滥用了自己的“总统”特权,“挪火为自己煮食”。因此,马英九以比司法机关“解密”要求更为进取的“注销机密”方式处理这批卷证,颇有一石二鸟、连消带打之意,更为自己构筑起反制民进党人反扑的“挡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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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v% s: J1 l. X' o* F$ t# A( u( ~7 f7 e 当然,以马英九如此守法及谨慎的个性,之所以能作出了如此果断的决定,必然是有其合法合理的依据。实际上,据说马英九曾认真地审阅过这些“机密卷证 ”,发现其中的“单据”部份,与岛内“国家机密保护法”所指的“足以影响‘国家’安全”的信息、数据完全无关,本来就不应被之列为“‘国家’机密”。至于侦讯笔录部份,即使是属于“‘国家’机密”,按照法定程序,也应由检察系统报请“总统”是否列为“机密”,不应是由陈水扁自行决定列为“机密”,而陈水扁的做法却是完全违背了“程序正义”。何况,就连法院和检方,都已认定了笔录内容并无“机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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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6 ]) o* n; K 马英九以“注销机密”方式来处理“机密卷证”,很可能会引发重大的政治效应。因为既然不是“机密”,司法机关在审讯的过程中,就可不用进行闭门审讯,而是公开审讯。而在审讯的过程中,透过公众旁听和媒体报道,把陈水扁子虚乌有的什么“金钱外交”之类的虚假东西,以及以购买日用品以至奢侈品的单据当作是 “秘密外交”经费等贪污事实全数抖了出来,即使是在司法上他还可借法官以种种理由予以轻判而避过大劫,但在政治上及道德上,他也已被判了“死刑”。. E- F0 R1 \2 c% N( Q% I
( H! c( b" a$ o3 r! N# ^ 因此,马英九今次能有如此果断的决定,很关键的一点,是他亲自查阅了这些“机密卷证”。而在实际上,由于这些“机密卷证”已被陈水扁列为“总统”级的 “‘国家’机密”,是不可能由别人代为查阅,而必须由作为“总统”的马英九亲自动手。而马英九作为法学博士,虽然他的专业是国际公法,但毕竟也具有宪法学和刑法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当然能够分析这些“机密卷证”是否属于“‘国家’机密”。这一点,可说是“找对了人”,或可说是“撞到了枪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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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6 u2 x* b1 e9 u0 N& m 不过,最后促使马英九作出将置陈水扁于死地的“注销机密”决定的因素,看来还是在于马英九目前的处境。实际上,马英九之所以能够高票当选“总统”,一方面是选民们看中并相信了他的“马上就好”竞选口号,将搞好台湾经济、改善民生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另一方面则是极度厌恶陈水扁的贪腐行为,而欣赏马英九的廉洁形象,并希望马英九上台后能够除弊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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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马英九当选并就任后,受国际大环境影响,搞好经济、改善民生的“支票”跳了票,“马上就好”变成了“马上直跌”,马英九的支持者普遍失望。即使是马英九采取再多的补救措施,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奏效。因此,马英九根本是无法以有效的办法,来应对八月间绿色团体一波比一波高的“呛马”街头行动。7 u, p1 |$ D, F+ i# @% I- w
9 d0 Q4 i1 W, {3 f* Z 目前唯一能在短期内“救马”的,就是满足其支持者当初对他的“除弊”期望了。因此,他在一系列“呛马”、“倒马”街头行动之前,作出了注销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的“卷证机密”的决定,应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支持者的期待,并部份抵销“呛马”活动对他的杀伤力。或许,这正是促使马英九这位“不能干的好人 ”在此问题上,最后突然变得“能干了”的动力源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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