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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大体育馆的跆拳道赛场,期待陈中半决赛出场的观众,骇然听到仲裁在场地宣布:改变此前1/4决赛中国选手陈中与英国选手萨拉-史蒂文森比赛的判罚,这场比赛的胜利者被改判为萨拉-史蒂文森。即将进行的半决赛将由墨西哥选手选手玛丽亚-德尔罗萨里奥·埃斯皮诺萨对阵萨拉-史蒂文森。
让我们把镜头切换到此前的这场争议比赛中:在比赛结束前的6秒钟,陈中1:0领先,就在此时,英国选手发动了凌厉的反击,出现了争议,主裁同4位边裁交流后,判英国选手进攻无效,随即结束比赛。陈中获胜。
通过慢镜头重放可以看出那确实是一记漂亮的有效得分,但问题是:根据跆拳道比赛规则,除非有证据确定通过贿赂裁判造成的有利判决外,任何误判都不可改变。
说到误判所带来的伤害,我们中国绝对是一枝独秀的“苦菜花”,远的不说,就说上届雅典奥运会,我们的花剑男团在决赛中遭到了匈牙利籍裁判希达西明肆无忌惮的、数目惊人的故意“误判”。通过录像重放,国际剑联裁判委员会和执委会认定:希达西在第二局有四剑判罚错误,在第五局有两剑判罚错误。此外,这位裁判还对有意拖延比赛的犯规行为视而不见,未进行必要的处罚。国际剑联主席一脸诚恳的向中国道歉并处罚了当值裁判,但对于比赛结果:耸耸肩,对不起,结果不能改变。
还是雅典奥运会,在男子体操全能比赛中,由于三名技术官员的失误,将韩国选手梁泰荣一套本该10分起评的双杠项目误计成9.9分,保罗哈姆微弱优势夺冠,梁泰荣仅得到铜牌。保罗哈姆当时的总分是57.823分,而梁泰荣的分数是56.874分。如果加上误扣的分数,梁泰荣应该反以0.051分的优势夺冠。韩国人自然是怒火中烧,虽然国际体联赛后承认了错误,并将3名肇事裁判停职,但还是拒绝改判,理由是没有这种先例。
同样是规则、同样是误判,为什么金科玉律到了有利于中国选手时就不一样了?为什么?!更何况即使当时判英国选手得分有效,那陈中还有至少5秒钟的反击时间,有谁可以担保没有奇迹发生呢?
更加令人愤懑和可悲的是我们自己的态度:据报道在宣布改判决定前,国际跆拳联合会和我们的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得到“满意答复”,随即我们的相关部门表态:顾全大局,全盘接受改判决定。真是匪夷所思:规则是大家的规则,任何人无权玩弄于股掌。大言不惭的彰显公正,其实真正是在践踏公正。这种误判不是我们自己设局所为,完全为规则范围所认可。要知道竞技体育的残酷和魅力就在于此,这就是游戏规则的另一种公正体现!
是啊,洋大人生气了?!继而就会给我们的奥运会抹黑了?!人家的首相布朗阁下驾临了?!我们不是历来尊崇讲究“克己复礼”吗?!
不错,我们是礼仪之邦、我们是东道主。可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尊重奥运精神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尊重奥运比赛规则。我们中国有句常说的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里,跆拳道比赛规则就是法律,而这个规则是维护当场裁决,绝没有赛后可以改变比赛结果任何可能! 如果依靠赛后录像可以改变比赛结果,我敢说所有依靠裁判判罚项目几乎100%的都可以找出程度、性质不同的错判、误判,那么比赛岂不是会演变成投诉、仲裁大战。
其实,中国的金牌数遥遥领先,即使陈中最终拿下这块金牌也只是锦上添花,何况我们也乐于让洋大人们切实体会我们的“和谐社会”,更何况我们数十年如一日的默默承受国际乒联和国际羽联对我们的强势项目的屡屡“改革+革命”,足见我们崇尚体育的费厄泼赖精神。好啊,既然奥运大家庭的大佬震惊了、诧异了、生气了,我们就退一步海阔天空,那就重赛,双方争取最大程度上的公平竞赛。很遗憾,没有,只有我们谄媚的怯懦,却被美其名曰:顾全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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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名将之约 于 2008-8-23 21:5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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