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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杨杰博客
不到关键时刻,一个贼是不会像强盗那样跳将出来自报家门或自爆家丑的。所以,在清算中国足球史无前例大失败的关节口,“国奥球员开房事件”被人巧妙地泄露出来,成功地转移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混淆了视听,淡化了危机,让人们误以为,月亮的体积看上去比夜空里所有的星星都要大。
这种小聪明,这种一贯的掩耳盗铃手法,是谢亚龙这个对足球江湖涉世不深的人想不出来的。很明显,这种招数来自足协里的那些老油条和老公公,他们清楚,在眼下,没有哪条妙计能比黄色秘闻更能吸引公众的眼球,更能转嫁压力和矛盾,只要能够丢车保帅金蝉脱壳,损失一些中国足球的脸面有何不可?何况如今的中国足球本来就没有脸不要脸了。
中国球员的好色是毋庸置疑的,一如现在的中国男人普遍热衷于泡妞让人司空见惯。大环境如此,世风早已不古,谁也不必强作说愁,装得跟大义灭亲的圣人或少见多怪的孙子似的。一向“家丑不可外扬”的足协拿这种事大做文章(有证据显示,“开房”消息的外泄实际上是足协人员的有意为之),说明在不堪重负之下,这些人情急跳墙不管不顾了,像一头被捕兽夹夹住后腿的野猪,为了脱身不惜自残,自个咬断自个的大腿,以求苟延残喘,苟活于世。
从实际效果看,这一伎俩基本得逞了。
当然,一直以来,足协也并不是一个好人没有。1999年5月,张玉宁那批国奥队即将出国参赛的前夜,张玉宁、李彦和隋东亮三人私自溜出下榻旅馆,去广州一家酒吧里寻欢作乐。当时,得到球迷报料的《羊城晚报》记者汪晖(现任羊晚体育部主任)连夜赶至酒吧确认了此事,第二天在报纸上以《国奥球员夜半泡吧》为题予以曝光,一时轰动全国。据周志伟(原《羊城晚报》体育部副主任,现《广州日报》总编辑助理)对我说,这其中有个细节,由于晚报是中午出报,当天上午羊晚编辑部出于尊重,曾将报纸清样提前送给随队督战的原中国足协掌门人王俊生过目,王俊生吃惊之余,脸色铁青,一言不发,显见是气晕了。那时的王俊生,给媒体和公众的印象淳朴而耿直,治军温和但也严厉,是个眼里容不得太多沙子的大好人。虽然在之后与越南队比赛中,张玉宁和替补上场的李彦分别打进一球,算得上戴罪立功,但王俊生奖罚分明,坚持照章办事,除了批评教育写检讨,还毫不留情地罚了三人5万元。那时候,张玉宁和李彦的一年收入大约只有20万元,而部队选手隋东亮的工资更低,对于这三人,5万元罚款不可谓不高,足以伤筋动骨。众所周知,从那以后李彦就变成一个行为检点的乖孩子了,再也不敢夜不归宿乐不思蜀,时常被人当作“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典型事例。
2000年3月,李玮峰领军的深圳平安队在客场昆明输了球,尽管如此,还是有数人乘着夜深人静,将自称按摩女的妓女招进酒店房间陪夜。《足球报》根据深圳队外教塔瓦雷斯的秘密报料,公开揭发了此事,却引来一场旷日持久最后不了了之的诉讼。这些年,关于中国足球运动员喜阴恋黑、道德败坏的报道层出不穷,每年都有三四起新科案例丰富着此类话题的素材,以至于到了无此不可称之为“中国足球”的地步了。针对这种事情,我以为也要一分为二地看,从人性角度说,这群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从小就被前门一把锁后门一把锁地囚禁于宿舍里,被要求清心寡欲,如果踢球者非得如此,那么在中国选择足球为职业一定是“不快乐”的。一名球员在青春期中的稳定球技和良好状态需要“性成熟”来支撑,生理欲望受到严重压抑的人不可能保持心理健康,所谓“走训”和“集训”的争议,其焦点正在于此。即便为了参加奥运会或世界杯这样的大赛必须集训,也不意味着这些球员因为足球生计或足球事业,理当或甘愿接受足球的“阉割”。只要没有违法乱纪,没有违反规章制度,不影响训练比赛和行军打仗,严格地说,球员的“私生活”是足协无权过问和干涉的。假若确实行为不轨,违纪属实,正如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从不违反军令的军队一样,犯了哪一条,照章处理就是了,犯不着小题大做上纲上线,故意夸大一件小事的严重性,来遮掩和稀释另一件大事所具有的更严重的真相和原因。往好里说,如此行事,抓住芝麻丢了西瓜,分不清事情的轻重缓急,实乃蠢人误事,庸医杀人。往坏里说,这其实是一种道德更为败坏的行为,企图抛出球员的“生活作风问题”,摆布舆论,浑水摸鱼,有计划有步骤地把主要责任推到球员身上,“难言之隐,一推了之”,误导和搪塞对中国足球全面溃败的责任检讨和因由反思,反正“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兵”,替死鬼和挡箭牌多得是,无论风吹雨打,我自巍然不动——我是足协我怕谁?贼喊捉贼谁是贼?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死猪不怕开水烫,活人岂能憋尿亡,爱谁谁吧。
每当看见中国足协胳膊肘向外拐,一副大义凛然状,我就知道,这是黄鼠狼打算给鸡拜年了。对于中国球迷而言,足协既讨厌又危险,而对于中国球员来说,足协同样讨厌,同样危险。这个官商不分、不三不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玩意,再不改革重组,天怨人怒就了无宁日。(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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