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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后温尼伯 第六十话(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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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发表于 2009-4-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美人经常说:“Anolddogcannotalteritswayofbarking.”中国也有句土话意思差不多,只不过说的就没那么文雅,叫狗改不了吃屎。可惜这些话对我来说经常听却没有放在心上,而当我表示认同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就像大话西游那句台词,我猜到了开始却没猜到结局。

  当公爵再次告诉我货出问题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跑到那个孙子的家里,可惜已经人去楼空了,那辆宝马还在车库,可是对着摄像头我的披挂腿最终还是没敢踢上去,回来一打听这个家伙学期结束回国过夏天了,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加拿大这操蛋地方冬天上课8个月,夏天放假4个月,专门给学生打工来挣学费的,nnd他回去四个月终于可以发泄他压抑的精子了,我刚接的订单却全砸在手里,而唯一能欺负他也只有在加拿大,他一回国我还真叫天不应了。

  中国人都比较尊重老祖宗,所以把姓放在了前边,而称呼也都是老王小张之类的,而老外正好相反,他们把名字放在前边,表示对自己的尊重,所以很多时候你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到底姓什么。座在我旁边的两位就是这样,标准的加拿大名字Tim和Richard,也说着标准的加拿大口语,虽然还保留着东欧与日本的脸形,但他们基本上已经不知道自己祖先为何,当然我更不会知道他们老祖宗的姓,所以只好叫着这些满街都相同的名字来称呼他们,有时候叫老外真挺郁闷,尤其是跟他们做生意后发现老外的名字好像就那么几个反过来复过去的用,欧洲人还好点,有些怪异的名字,北美人好像都是从圣经里来给孩子起名,很有可能自己家孩子的名字就跟隔壁家的狗同名,真替他们感到悲哀。

  这两个家伙算是我的大客户了,而且是新客户,一下跟我接了很大的单子,然后我就出事了,我都有点怀疑中间是不是陈兴云搞的鬼,不过自从出事后我已经有点神经质,凡事都如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

  约他们出来喝酒主要目的是想谈谈货的事,我目前已经不知道怎么办,那个姓陈的就算上学也要九月份,我能不能挺到还是会事,可惜老外没有那种酒桌上的生意,俩人虽然都是笑面相迎,但一牵涉到生意就一个比一个精明,完全按合同办事,想延期,门都没有。尤其是那个叫理查德的日本人,看着他的包子脸我就想揍他,总是跟我唠叨一堆,但都是放屁,越跟他聊我心情越是不好。

  酒吧就在我家对面,是个小汽车旅馆的酒吧,不大,中间有个小舞池,南边的人比较少,这里就没多少人,听说这里有时候也有脱衣舞,不过我从来没见过,这俩家伙话跟我不投机,酒却不少喝,也许老外习惯AA付账了,好不容易碰上我这种冤大头,就赶紧多占点便宜,啤酒已经要了好几瓶,也不见结束,不过我心情早已经没了,随时都想离开。

  “fuckyou.”一个喝醉的家伙撞到了我的背后,手里的酒洒了他一身也溅到我身上不少,不过没想到他撞的我竟然还对我张嘴就骂。

  “sorry.”我本来也想骂回去,不过看他两眼都红的睁不开,他旁边的人也在拉他,一看就是个醉汉,我也不好计较,本想道歉就走。

  “……fuck……fuck……fuck.”没想到这个家伙得了寸还进尺,跟我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堆,不过我压根没听懂,但说不了三个单词就会带一句fuck的肯定是在骂我,我也火了,要是平常我还不爱答理这些家伙,但今天心情本来就非常不好,所以也不客气的骂回了他。

  “fuckyoumotherasshole.”这会他听了到没在骂我,自己就扑了过来,我当然没让他得逞,随着他的力量就把他往前带了一下,让他直接吃了个狗肯屎,然后快步离开了酒吧。

  这个家伙当然也跟了出来,在酒吧里灯光灰暗我也没看清楚他,出来才算认真打量了他一下,小年轻,黄毛卷发,是个白人小孩,出国之前看美国大片之类的总觉得老黑很猛,很凶的,但出来这么久后才发现其实老黑都挺友善的,只要你不去招惹他们就没事,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圈子跟方式,有些老黑挺讨厌白人但对亚洲人都还好,一般不会欺负我们,到是这些白人小孩却总爱挑衅,不过这些老外唯一的好处就是虽然来这边都200来年了,但多少都保留了欧洲的骑士风范,一般两个人出现问题就俩人解决,打架也不能帮手,不然是对他们的不尊重,这跟中国人完全不同,中国人以多打少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

  这家伙已经很醉,嘴上出来就没停止骂我,还好我听力还没那么好,除了重点词我也不知道他骂的什么,也就当鸟叫了。不过几次尝试打我都被我轻轻带过,他已经醉的没力气了,我也不想揍它,毕竟是加拿大人,打他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只是每次都顺着他的力使劲,让他每次都往前扑好远,我也好心,脚下没使绊子,不然他不知道摔多少回了。直到他两个同伴把他拉住我才算脱身,期中有个小妞说话很清醒,一直跟我说sorry,张嘴不骂笑脸人,我当然也没啥话说,撂了句takecareyoufriend就走了。

  “hey,sonofbitch.”没想到我刚走过马路这家伙的声音又传了过来,要不是已经到家门口了我真想过去把他胖揍一顿拉倒。不过就在我转身过去的一刹那我就惊呆了,没想到在电影跟报纸上见到的情节竟然真实的发生在我的面前,这个家伙手里边竟然有把黑色的手枪。

  中枪的一刹那到跟电影上完全不同,一开始的感觉就像被马蜂蜇了一下,然后才听见两次枪声,起初没有感觉,我还没反应过来,下意识的往前走了两步,就感觉体内像火烧一样,难受的要命,脚也开始软掉再不能迈步,看着身前溅出的血迹才意识到一切,而那个白人小孩也转身就跑走了,我想追却完全没有力气。血不停的流,体内越来越热,好像大火在烧烤着我的五脏六腑,身体也开始不能控制,逐渐的倒在了地上,身体痛的想狂叫,可出来的确实低沉的呻吟,随着血液的不停流失,我的大脑开始逐渐的丧失意志,视线也逐渐的糢糊起来,隐约能听见对面马路有人尖叫,但我已经无力思考。

  南边最大的Vitoria医院就在马路对面,可惜我不知道我是否能等待有人能把我送到那里,头顶上能看见自己的灯光,房间里隐约有电脑闪烁的画面,不知道晓冰是否已经听到枪声,发现下边的我,我想呼喊,但却发不出任何声音,脑子越来越不清醒,仿佛是周公要找我下棋,又仿佛是孟婆在向我召唤,我的眼皮终于不自觉的合上,身体仿佛突然轻了许多,也不那么疼痛了,雪后的温尼伯的草地上留下的只有我的血在陪伴我,耳边好似想起了救护车的急叫,又好似晓冰的轻声笑语,但我已经无从分辨,只是感觉远处的红河仿佛又唱起了那首属于它的歌谣。

  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村庄。

  我们将怀念你的微笑。

  你的眼睛比太阳更明亮。

  你可曾会想到你的故乡。

  多么寂寞多么凄凉。

  想一想你走后我的痛苦。

  想一想留给我的悲伤。

  照耀在我们的心上。

  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

  不要离别的这样匆忙。

  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

  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

  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村庄。

  要离开热爱你的姑娘。

  为什么不让她和你同去。

  为什么把她留在村庄。

  亲爱的人我曾经答应你。

  我绝不让你烦恼。

  只要你能够重新爱我。

  我愿意永远留在你身旁。

  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

  不要离别的这样匆忙。

  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

  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

  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

  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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