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尼托巴中文论坛

搜索
查看: 715|回复: 0

加拿大严查新移民违例 回国常住或失居留权

[复制链接]

6943

主题

7132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不太上网的boy

Rank: 15Rank: 15Rank: 15

积分
15543

管理员

shooke 发表于 2009-4-21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拿大严查新移民违例 回国常住或失居留权
+ V' B6 A2 U8 U# x据加拿大《多伦多太阳报》十七日报道,加拿大移民局正在严查不按规定在加国居留的移民,违者的移民身份会被注销。当局今次切实执行有关规定,或会影响当地的中国移民,因为有很多华人违规回国工作。
* A3 H( f! s; F- w# r根据加拿大移民法,移民获准来加后,五年内必须住满三年,否则将注销其移民身份。二○○二年起,加拿大对获准来加的移民发给枫叶卡,取代以前的永久居留证。不过枫叶卡每五年必须更新一次。; _$ {/ }5 j( G5 k( o& T% O
《多伦多太阳报》访问了一对去年才从葡萄牙亚速尔群岛返回加拿大的夫妇。他们表示,一抵达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枫叶卡便被移民官员没收。
6 j, b  x7 d/ M& {移民官员解释,过去五年,他们没有在加拿大住满三年,所以不但枫叶卡被没收,也将面临被驱逐出境。
* D% G. q7 y, {8 Y5 D这对夫妇表示,当初回葡萄牙,是为了照顾年迈的父亲,现在因为失业,想返回工作机会较多的多伦多。他们正为枫叶卡被没收一事上诉,并在多伦多找到了建筑业方面的工作。% g$ {( W" y  F, F' b3 C% a
大多伦多华裔及南亚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瑶瑶表示,华人社区中也有很多类似状况。她说,很多中国移民拿到枫叶卡后便回国工作,做生意,或照顾老人家,因此常有枫叶卡被没收的情况。
- P& u& Z; N* |# \2 j加拿大移民局发言人诺里斯表示,枫叶卡持有人若在过去五年内,离开加拿大满七百三十天,移民局便可收回枫叶卡;但移民枫叶卡被没收后,还有上诉的机会。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曼尼托巴中文网注册链接激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